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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3728895273B/2007-02787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府办

  • 发文字号:

    金区政办〔2007〕69号

  • 发布日期:

    2008-10-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金东区幼儿教育“十一五”发展目标和幼儿园布局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10-15 10:07 信息来源: 区府办 访问次数: 字体:[ ]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金东新城区、金东经济开发区:   

《金华市金东区幼儿教育“十一五”发展目标和幼儿园布局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金华市金东区幼儿教育“十一五”  

发展目标和幼儿园布局调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幼儿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提高幼儿教育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金华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金东区幼儿教育“十一五”发展目标和幼儿园布局调整实施方案。  

一、幼儿教育发展现状  

建区以来,我区幼儿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整体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幼儿园布局日趋合理。目前,全区共有幼儿园(含17个教学点)118所,其中学校办18所,民办幼儿园100所;有市、区等级幼儿园30所,其中市级示范性幼儿园8所、区级示范性幼儿园9所、区一级幼儿园9所、区二级幼儿园4所;有镇乡(街道)中心幼儿园8所;有专任幼儿教师511人,专任幼儿教师的学历合格率98.43%,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达34.25%;学前三年入园率为98.31%,学前一年入园率为100%,0—5周岁在园幼儿总人数为9334名。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对照国家、省、市幼儿教育工作要求,我区幼儿教育事业仍然存在总体水平不高、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幼儿园发展水平不均衡、办园规模过小、条件有待改善、幼儿教师队伍素质有待提升等问题,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幼儿园布局调整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幼儿园布局调整为主线,以全面提高保教质量为目标,以规范办园行为、建设镇乡(街道)中心幼儿园、提升幼儿教师队伍素质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构建政策扶持体系,推动我区幼教事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创办人民满意的幼儿教育。  

(二)总体目标  

1、幼儿入园率目标。2007年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8%以上,到2010年,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9%以上;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保持100%。  

2、中心幼儿园建设目标。2008年,镇乡(街道)中心幼儿园建园率达90%;到2010年,每个镇乡(街道)建有一所中心幼儿园,建园率达100%。积极探索镇乡(街道)中心幼儿园管理职能,发挥其示范、辐射、引领作用。  

3、幼儿园等级达标目标。到2010年,争创省示范性幼儿园1—2所,增加市示范性幼儿园3所、区等级幼儿园15所,使全区等级幼儿园达到48所,占全区幼儿园数的40%以上;等级幼儿园在园儿童数占幼儿园在园儿童数的比例达75%以上。  

4、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今后三年,我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从学历补偿教育转向素质整体提升上来。加强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的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到2010年,全区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9%以上,其中高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达到40%以上。  

(三)调整原则  

1、方便入学原则。幼儿园布局调整要从当地实际出发,方便幼儿入学,在确保入园率不降低的前提下进行。  

2、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原则。幼儿园布局调整要满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与城市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本区域各类教育事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3、中心幼儿园带动原则。按照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和“小村联办,大村独办,各镇乡(街道)都有中心幼儿园”的要求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通过就近合并、强弱联合、新建扩建等措施,形成以镇乡(街道)中心幼儿园为龙头,合格幼儿园为主体,有一定数量不同等级的优质幼儿教育资源的幼儿教育体系。  

4、资源整合原则。农村一般按每万人3—5所的标准设置幼儿园,集镇、城区按每万人2—3所的标准设置幼儿园,发挥幼儿园的规模优势,进一步提升办园品位。  

(四)具体方案  

通过对各镇乡(街道)幼儿园的布局调整,使我区幼儿园数从现在的118所调整到92所,园均人数由现在的79人增加到126人。详见附件1—12。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  

区政府依法将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制定扶持区域内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建设和管理的具体政策。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幼儿园布局调整,指导镇乡(街道)中心幼儿园的建设。每个镇乡(街道)均要配备专门的学前教育管理人员,负责对区域内幼儿园的管理和业务指导。财政、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人事、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为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推动幼儿教育健康、有序发展,建立规范办园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负有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组成,全面实行对幼儿园的审批、登记、年审制度。对不符合幼儿园布局调整方案,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办园的,由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召集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予以联合取缔。  

(二)建立专项资金  

为推动全区幼儿教育的发展,区政府建立幼儿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用于全区幼儿教育事业发展,并做到逐年增长。幼儿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幼儿园园长和幼儿教师素质的提升,新创建的省、市示范性幼儿园的奖励以及完成布局调整任务的镇乡(街道)奖励等。具体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区财政局和区教文体局另行制定。  

(三)加大考核力度  

为确保“十一五”时期幼儿教育事业各项指标的完成和布局调整的到位,区政府将学前三年入园率、镇乡(街道)中心幼儿园的创建、幼儿园布局调整、违规幼儿园取缔、幼儿教育经费投入等内容列入《金东区镇乡(街道)党政领导教育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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