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编号: GJDD01-2017-0019
有效性:有效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东区精品盆景园星级创建验收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金东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为推动中国盆景博览园内各精品盆景园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和规范精品盆景园创建质量,提高精品园业主的积极性,结合盆景博览园发展情况,特制定精品盆景园星级创建验收标准及奖励办法。
一、星级创建原则
(一)坚持“盆景生产、旅游观光、市场销售”并重的原则。星级创建过程既要促进盆景园精品盆景的造型生产,又要凸显旅游观光元素,同时注重盆景的交易销售。
(二)坚持“自愿、科学、规范、有序、诚信”的原则。星级评定实行自愿申报、逐级审核、专家评审、择优认定、星级递进、动态管理,做到科学合理、规范有序、诚信经营,通过星级创建促进业主造园积极性,推动金东盆景产业发展。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奖励办法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
(四)坚持“高标准、严把关”原则。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和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评选出的星级精品盆景园真正符合创建标准要求,使其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二、星级划分及标准
(一)星级划分
精品盆景园创建划分为三个等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以三星级为最高等级。
(二)创建标准
1.一星级标准
(1)依法登记:精品盆景园应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持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设施农用房已通过合法审批,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
(2)园内整体布局合理、美观大方。园内有比较合理的游览通道和相应的游览引导标识牌、园区简介牌,与邻近园有较合理的出入通道;有游客接待室和休憩设施。
(3)诚信经营,基本无投诉。经营人员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所生产的盆景长势良好、植株体态优美,具有一定的文化内涵和观赏价值。
(4)生产规模:种植面积5亩以上,盆景展示数量大于30盆。
(5)有精品盆景园园名标志牌,园内打造有特色背景墙、景观小品、小桥流水的园林式场景布置,其中特色背景墙要与相摆放的盆景协调美观,至少1处。展示的盆景均设置统一的盆景介绍牌,
(6)有独立网站、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APP等网络营销方式1种以上;有宣传折页、明信片、画册、音像制品、科普读物等宣教资料1种以上。
(7)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生活污水、粪便集中处理,达到零排放标准。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且垃圾分类收集,清扫及时,日产日清。
(8)管理规范。认真执行公安、交通、劳动、质量监督、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安全法规,制度健全并建有相关工作台账。在易发生危险的设施、地段等标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且防护设施齐备、有效。经营用房安全稳固,备有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且完好有效。
2.二星级标准
二星级在达到一星级标准基础上,还需达到以下要求:
(1)游客休憩中心配有一定的语音播放设备
(2)门庭形象区、展示交流区、生产研发区、日常生活区等功能分区明显。园区土地充分利用,基本无闲置的土地。
(3)业主无不良信用行为,无不良银行记录;经营人员通过政府新型职业农民认定。
(4)生产规模:种植面积8亩以上,盆景展示60盆以上,具有较高的文化内涵和观赏价值;配有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顾问,积极引进新品种、新技术。
(5)园内需打造有特色背景墙、景观小品、小桥流水的园林式场景,特色背景墙与盆景协调。园内至少有2个特色主题展示的盆景,并配套一定文化底蕴的文字介绍。
(6)有独立网站、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APP等网络营销方式2种以上;有宣传折页、明信片、画册、音像制品、科普读物等宣教资料2种以上。
(7)垃圾箱造型美观,表面干净无污渍,与环境相协调。
(8)备有游客常用、应急的非处方药品。
3.三星级标准
三星级在达到二星级所有要求的基础上,还需达到以下要求:
(1)有一名普通话标准,形象良好的讲解员。
(2)有一条与园内盆景布局相协调的游览通道。有独立的旅游厕所,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
(3)盆景长势良好、植株体态优美,具有非常高的文化内涵和观赏价值。盆景造景作品获过市级或省级以上荣誉。
(4)生产规模:种植面积达到10亩以上。盆景展示规模:有一定数量的盆景展示,展示盆景数量大于100盆。配有专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聘请技术顾问开展生产技术现场指导,开展盆景制作创新和生态化建设。
(5)园内至少有3个特色主题展示的盆景,并配套一定文化底蕴的文字介绍。
(6)印刷盆景园的宣教资料包括宣传折页、明信片、画册、音像制品、科普读物等内容,要求至少3种。独立网站、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APP等网络营销方式至少3种。微信公众号粉丝2000人以上,加入网络电商平台 1个以上。设计具有本园区特色的、方便游客携带的旅游商品(如迷你盆栽、精致的苗艺工具)。
(7)垃圾箱造型特色突出,艺术感和文化气息浓厚。
(8)园内建立紧急救援机制,事故处理及时、妥当,档案记录完整。
三、创建申报对象及申报时间
(一)对象:区本级范围内的精品盆景园。
(二)时间:每年4月底前。
四、奖励办法
精品盆景园星级创建实行以奖代补,每年组织一次,每次根据申报情况评定不超过10家星级精品盆景园,由区政府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三星级精品盆景园优先安排省、市、区有关项目补助。具体资金奖励标准如下:
精品盆景园星级等级 | 奖励额度(按最高标准享受) |
一星级 | 15万元 |
二星级 | 20万元 |
三星级 | 30万元 |
备注 | 特别好的精品园一事一议 |
五、评定及验收办法
(一)创建领导小组
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林、财政、国土、规划、旅游等部门及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精品盆景园星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
(二)评选认定程序
1.自行申请。精品盆景园业主对照创建标准,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金东区精品盆景园星级创建申请评定表》。首次申请星级等级可申报一、二、三任意星级,乡镇审核后报区农林局。
2.专家评审。由农林、财政、国土、规划、旅游及乡镇相关单位部门人员组成专家组,根据星级创建评分标准将已申报的精品盆景园进行实地考核验收,评定精品盆景园的星级。特殊情况一事一议,由领导小组研讨审定
3.公示确认。评定结果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区政府下文公布星级精品盆景园名单,同时予以各个星级精品盆景园不同奖励。
(三)监督管理
星级精品盆景园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和淘汰机制。星级精品盆景园认定后每年监测评价一次。
被评为星级的精品盆景园于每年4月底前向区精品盆景园星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林局)申请复核。
1.专家组对提出复核的精品盆景园依据星级创建标准进行复核,并提出是否合格的意见。
2.对复核合格的星级精品盆景园继续享受星级称号;对复核不合格的实行降星级或取消其称号;对不按时申请复核的精品盆景园按降低一个星级处理。
3.被降星级的精品盆景园自降星级之日起一年内不得申请星级评定,满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4.若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重大规定的,直接取消星级称号,自取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星级评定。
六、本办法由区精品盆景园星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金东区精品盆景园星级创建申请评定表
2、金东区精品盆景园星级创建评分标准表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