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3728895273B/2017-02672
单位审核公开
区府办
金区政办〔2017〕46号
2017-06-14
主动公开
GJDD01-2017-0005
废止
2017-06-12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金东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金东区“无违建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
2017年金东区“无违建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三改一拆”三年行动总体部署,纵深推进“无违建区”创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违建镇乡(街道)”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高压推进“三改一拆”行动,通过创建,实现既有违法建筑应拆尽拆、新增违法建筑零增长,全面形成依法建设、依规审批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区508个行政村(社区)达到“无违建示范村(社区)”标准,力争2017年通过省级“无违建区”考核验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应拆尽拆的原则。各单位在做好充分排摸的基础上,对各类型、各区域违法建筑要做到有违必拆、应拆尽拆,不留“法外之地”,不存“漏网之鱼”,实现存量违建全消除,新增违建零容忍。
(二)坚持分类处置的原则。界定明确的违法建筑(构筑物)、违法用地,要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对法规或政策尚未作出明确界定的,包括未经审批或审批到期的临时性公益类集体物业、一户一宅的违法建筑、农户房前屋后的各种围墙等,可根据金区政〔2014〕5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三)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拆、改、创、管、用,消除存量违建,遏制新增违建,确保面上符合“无违建区”验收标准。同时,一方面要加快“两网化”防违控违平台建设,加大违建巡查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大农房确权力度,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和农民建房保障体系,解决农民建房需求与土地供应之间的矛盾。
(四)坚持拆除和利用相结合的原则。结合美丽乡村、美丽庭园建设,加大拆后利用力度。属于建设用地的,应规划先行,尽早完成重新利用;非建设用地的,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因户制宜,能耕则耕、能绿则绿,确保拆后利用达到60%以上。
(五)坚持党员干部带头的原则。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党员干部要自觉树立模范意识和看齐意识,率先拆除各类违建,要把拆除违建能力作为检验一个支部战斗堡垒的重要方面,考察新一届班子的战斗力的重要依据。对拒不整改的党员干部,要依据相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通过党员干部带头,全面推进“无违建区”创建。
三、工作内容
按照《关于“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标准及考评办法的通知》(浙改拆〔2016〕9号)要求,结合治危拆违、剿灭劣Ⅴ类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严格标准,加快推进分类处置。
(一)摸清违建底数,拟制创建方案
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全部摸清辖区内各类违建底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所有违法建筑均做到“身份清、面积清、位置清、用途清”,分门别类做好台账。各镇乡(街道)要按照逐村推进、逐处消除的销号管理办法,倒排创建计划,责任到人,按期完成。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分别对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做好调查摸底,并制定整改方案。
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
完成时间:5月中旬前
(二)分类处置存量违建
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1.违法搭建经营厂房一律予以拆除;2.企业合法厂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影响观瞻、消防安全的一律予以拆除;3.农民建房依据《关于“无违建”村(社区)创建工作违法建筑处置的指导意见(试行)》(金区创建办〔2014〕1号)相关规定处置;4.房前屋后乱搭乱建(包括围墙),一般应予以拆除,确需保留或暂缓拆除的,须由本人申请,村两委审核,报镇乡(街道)与“三改一拆”办备案,并根据美丽庭院的要求进行改造提升(确需保留的围墙原则上采用通透式),对于占用公共空间的、影响村庄规划的、影响重点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的、不符合“四边三化”要求的、有邻里纠纷的、超大面积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一律予以拆除;5.未经审批的农家乐、养殖场原则上应予拆除;6.群众反响强烈、上级媒体曝光的典型违建一律予以拆除;7.涉及卫片执法检查中的整改图斑,要做到应拆尽拆,能补办手续的尽快补办,每个乡镇违法用地占比控制在2%以内;8.对已作出行政处罚但未执行到位的“非诉”案件,依据《关于推进国土领域历史遗留积案清理与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工作的会议纪要》(金中法〔2017〕17号),由国土部门协调法院等相关单位,逐一处置到位。
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法院、国土分局、规划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林局
完成时间:10月底前
(三)建立防违控违综合管理系统,完善防违控违长效机制
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依托“智慧城市”、8890等平台,建立具备受理投诉举报、巡查发现、实时指挥、快速处置和综合督查等功能的防违控违综合管理系统。建立一套工作机制和考核办法,设置量化考核指标,形成区、镇、村三级网格化巡查队伍和制度,强化巡查管控力度,确保新增违建“零增长”。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分局
完成时间:8月底前
(四)拓宽拆后利用渠道,提高拆后利用率
坚持规划先行,结合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拓展用地深度,做好拆违还路、拆违治脏、拆违增绿、拆违添景,做到拆有所得,拆有所用。8月底前,“两路两侧”和“两廊道”范围218个村率先完成“无违建”示范村创建;复垦复绿原则上不超过半年,拆后利用率达到60%以上,要做到即拆即清,建筑垃圾清理率达到100%,纳入每月考核指标。
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财政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妇联
完成时间:10月底前
(五)扎实推进“三改”工作任务
全面完成年度“三改”任务,其中区本级启动改造城中村10个,共50万平方米(其中拆迁改造30万平方米,综合整治20万平方米),旧住宅改造,旧厂区改造2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住建局、经商局
完成时间:12月底前
(六)完善“无违建”创建制度体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区级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和处置办法,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完善各项区级台账资料,组织镇乡(街道)相关人员进行台账制作培训,建立电子档案,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调理清晰。
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区“三改一拆”办
完成时间:10月中旬
(七)完善规划体系和农民建房保障体系
制定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做好有序衔接;实现城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100%,建制镇区控制性规划覆盖率达70%;实现乡规划、村庄规划覆盖率100%;城乡规划历年卫星遥感执法监督检查违法图斑处置到位率100%;镇乡(街道)完成农民建房实施方案的编制;农民建房指标专项管理、合力配置,结合治危拆违行动,优先保障无房户、危房户指标,切实完成省、市下达的农村无房户、危房户建房用地指标。
责任单位:各镇乡(街道)、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城管办
完成时间:10月中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无违建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该项工作提升到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与美丽幸福金东建设大局的高度上来。镇乡(街道)作为“无违建区”创建的责任主体,应优化方案,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区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积极主动为各创建单位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提高创建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整合力量,注重实效。围绕创建工作,各镇乡(街道)要结合实际,要把“无违建区”创建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精品城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把控新拆违行动有机融入到“八有八无”整治,把“两路两侧”“四边三化”活动渗透到“无违建区”示范带建设中,以拆违为重点,区分难易,逐村开展创建,同时要与美丽庭院建设相结合,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三)加大投入,加强统筹。根据“无违建区”创建需要,经区“三改一拆”办实地验收后,违建拆除按20元⁄平方米进行补助;对完成“无违建区”创建的村(社区),经区“无违建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通过后,给予奖励,经费在美丽乡村创建经费中列支,由各镇乡(街道)统筹。进一步提高拆后土地利用率,能耕则耕,能绿则绿,经区“三改一拆”办实地验收后,复耕成水田按4万元⁄亩、复耕成耕地按3万元⁄亩、复耕成非耕地按2万元⁄亩进行补助,涉及建设用地复垦的,上报区土地整治中心。对镇乡(街道)的考核结合“三改一拆”年度综合排名和“两路两侧”“四边三化”等任务完成情况,年底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80万元、50万元、30万元。责任部门考核与年度先进单位相挂钩。
(四)强化督考,确保稳定。“无违建区”创建全面推开后,区“三改一拆”办将依据拆违量、完成率、“无违建示范村(社区)”创建进度等指标,对各镇乡(街道)进行全面评比,采取每周排名、每月通报的形式,督促推进。对重点信访件要挂牌督办,把销号管理落到实处;要充分利用《一周督曝》等平台,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确保处置公平公正,坚决杜绝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社会事件和重大安全问题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形成全民创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17年金东区拆违任务月进度计划表
2、2017年金东区“无违建”示范村(社区)创建进度计划表
3、2017年金东区“无违建区”创建十大专项行动总体计划表
附件1:
2017年金东区拆违任务月进度计划表
镇(乡、街道、办事处) | 任务面积 (万平方米) | 4月底前 | 5月份 | 6月份 | 7月份 | 8月份 | 9月份 | 10月底前 | ||||||||
完成量 | 完成率 | 完成量 | 完成率 | 完成量 | 完成率 | 完成量 | 完成率 | 完成量 | 完成率 | 完成量 | 完成率 | 完成量 | 完成率 | |||
区 本 级 | 多湖街道 | 22 | ||||||||||||||
东孝街道 | 8 | |||||||||||||||
曹宅镇 | 13 | |||||||||||||||
塘雅镇 | 8.5 | |||||||||||||||
源东乡 | 2.5 | |||||||||||||||
澧浦镇 | 11 | |||||||||||||||
岭下镇 | 5.2 | |||||||||||||||
江东镇 | 4.8 | |||||||||||||||
金义都市新区 | 孝顺镇 | 20 | ||||||||||||||
傅村镇 | 15 | |||||||||||||||
鞋塘办事处 | 10 | |||||||||||||||
金华山旅游 经济区 | 赤松镇 | 15 | ||||||||||||||
合 计 | 135 | |||||||||||||||
说 明 | 根据市2017年度“三改一拆”总体计划,金东区本级拆违任务为75万平方米;金义都市新区45万平方米;赤松镇15万平方米。 |
附件2:
2017年金东区“无违建”示范村(社区)创建进度计划表
镇(乡、街道、) | 村(社区)总数 | 已创建“无违建”合格村(社区)数 | 已创建“无违建”示范村(社区)数 | 至今未创建的普通村数 | 今年需创建示范村(社区)数 | 5—6月底 | 7月份 | 8月份 | 9月份 | 10月 底前100% | |||||
任务数 | 完成数 | 任务数 | 完成数 | 任务数 | 完成数 | 任务数 | 完成数 | ||||||||
区本级 | 多湖街道 | 33 | 13 | 7 | 20 | 17 | 6 | 3 | 4 | 2 | 2 | ||||
东孝街道 | 25 | 19 | 6 | 6 | 19 | 7 | 3 | 4 | 2 | 3 | |||||
曹宅镇 | 63 | 37 | 2 | 26 | 61 | 21 | 10 | 10 | 10 | 10 | |||||
塘雅镇 | 48 | 47 | 9 | 1 | 39 | 14 | 5 | 8 | 5 | 7 | |||||
江东镇 | 24 | 17 | 4 | 7 | 20 | 7 | 3 | 4 | 2 | 4 | |||||
岭下镇 | 34 | 34 | 9 | 0 | 25 | 9 | 4 | 7 | 2 | 3 | |||||
澧浦镇 | 63 | 21 | 4 | 42 | 59 | 21 | 9 | 10 | 9 | 10 | |||||
源东乡 | 28 | 23 | 6 | 5 | 22 | 8 | 3 | 5 | 4 | 2 | |||||
小计 | 318 | 211 | 47 | 107 | 271 | 93 | 40 | 52 | 36 | 41 | |||||
金义都市新区 | 孝顺镇 | 83 | 12 | 0 | 71 | 83 | 26 | 12 | 15 | 14 | 16 | ||||
傅村镇 | 35 | 6 | 2 | 29 | 33 | 10 | 6 | 5 | 4 | 8 | |||||
鞋塘办事处 | 32 | 25 | 4 | 7 | 28 | 8 | 5 | 5 | 5 | 5 | |||||
小计 | 150 | 43 | 6 | 107 | 144 | 44 | 23 | 25 | 23 | 28 | |||||
金华山旅游经济区 | 赤松镇 | 40 | 10 | 2 | 30 | 38 | 9 | 8 | 9 | 8 | 4 | ||||
总计 | 508 | 264 | 55 | 243 | 444 | 146 | 71 | 86 | 67 | 74 | |||||
备注 | 1.根据“无违建区”创建要求,存量违建都消除,新增违建“零增长”,全区所有村(社区)均达到“无违建”示范村标准。 2.创建与验收同步,根据验收结果,区“三改一拆”办将对各单位创建进度进行每周排名、每月通报。 3.6月底前完成35%,8月底前80%(其中列入“两路两侧”和“两廊道”范围内的村庄8月底前率先全部完成创建),10月底前全区100%完成创建。 |
附件3:
2017年金东区 “无违建区”创建十大专项行动总体计划表
序号 | 行动内容 | 时间 | 工作重点及目标 | 实施主体 | 责任主体 |
1 | 党员干部违法建筑整治行动 | 3月 | 聚焦“两代表一委员”、村干部等重点对象,通过销号方式优先处理曝光频繁、影响恶劣的典型违建 | 各镇乡(街道) | 三改一拆办、纪委、 组织部 |
2 | 房前屋后违法搭建整治 | 4—8月 | 沿主次干道,逐村推进,全面拆除乱搭乱建,重点治理影响村容村貌、环境污染严重、存在邻里纠纷和消防安全隐患等违法搭建 | 三改一拆办、国土分局、规划分局 | |
3 | 拆后利用 | 4—10月 | 抓好拆后土地利用,做到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确保拆后地利用率达80%以上 | 国土分局、三改一拆办 | |
4 | 城乡危房集中整治 | 6月 底前 | 对城乡危房、人均房屋面积少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和无房户进行排摸。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维修的及时维修,6月底前完成有人住危房整治。 | 住建局、国土分局、 规划分局 | |
5 | 存量违法建筑全面围剿 | 10月 底前 | 对存量的违法建筑处置从快从严、应拆尽拆,重点是“四无”企业(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集体违建、信访已查实的违建、督办的卫片图斑等。 | 三改一拆办、经商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国土分局 | |
6 | “两路两侧”“四边三化”集中整治 | 8月 底前 | 做好高速、高铁、国省道沿线和主要河道两侧的四类13种问题的整治。配合省级美丽乡村建设,8月底前完成“两廊道”(武义江、东阳江)两侧赤膊房整治,“两廊道”范围内218个村庄率先完成“无违建”示范村创建,串点成线,打造“无违建”示范景观带。 | 农办、交通运输局、 农林局 | |
7 | 信访举报回头看 | 9月 | 对“三改一拆”行动开展以来,涉及违法建筑的信访件进行汇总梳理,对未处理到位的逐件进行处置,2017年全部处理到位 | 信访局、三改一拆办 | |
8 | “无违建”示范村(社区)创建 | 5—10月底前 | 重点开展“无违建”示范村(社区)的创建,10月底前所有村(社区)达到“无违建”示范村标准。 | 无违建创建办、住建局、 国土分局、规划分局 | |
9 | 新增违建管控 | 全年 | 对新建违建要即查即拆、全面禁止。推进农民建房联审联批、挂牌施工等制度全域覆盖,确保新增违建零增长 | 综合行政执法局、 国土分局、规划分局 | |
10 | “三改”推进专项行动 | 全年 | 完成全年“三改”任务,按照全拆全建、拆整结合、提升改造的思路,做好城中村改造,2017年底前完成10个社区的整治提升与拆迁改造。改造要从一环向二环推进,环城东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南的一些社区,今年争取完成拆迁 | 多湖、东孝街道 | 住建局(农居建管中心) 经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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