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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金东区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17-09-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深入开展“金东无欠薪”行动的通知》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7-09-01 14:14 信息来源: 金东区人社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精神,全面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80号)和《关于印发〈开展“金华无欠薪”“54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防欠薪发〔20171号)要求,起草了《关于深入开展“金东无欠薪”行动的通知》,努力打造金东无欠薪,推动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三个标准,争创“无欠薪”县(市、区)

1.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交通和水利建设项目零欠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数为基数,下同)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未发生50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下同)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未发生5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未发生10人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欠薪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极端欠薪事件。  

2.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地。提高镇乡(街道)基层防范处置欠薪能力,落实部门联合预警监控机制、政府应急处置机制、特殊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机制、欠薪应急周转金机制、工资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司法绿色通道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处理机制、政府责任考核机制、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有效解决欠薪问题。  

3.欠薪案件处置快速有力。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欠薪案件能在7日内得到妥善处置;对个人讨薪极端事件或欠薪重大舆情事件,能在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并进行处置;欠薪案件未及时处置率为零。  

(二)把握三条主线,构建欠薪监管立体网络

1.全面排查,坚决防止群体性欠薪事件

各镇乡(街道)、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所辖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和实地检查,切实做到企业欠薪隐患摸得清、防得住、控得牢,坚决防止群体性欠薪突发事件。  

2.强化调解,妥善处置纠纷类欠薪案件

充实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在镇乡(街道)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2-4名劳动保障监察员或协管员,对辖区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实现动态监管,快速有效调解处置各类企业欠薪案件。  

3.严格执法,从严打击重大欠薪违法行为

区人力社保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执法检查,加大对工资支付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  

(三)突出四个重点,实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制造业企业专项治理。强化部门联合预警监控,加强无照经营市场主体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加强劳动用工监管,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减少欠薪隐患。  

2.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治理。落实“六项制度,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实现公司化、专业化管理,从源头预防和化解欠薪问题。  

3.企业欠薪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协同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联合惩戒企业欠薪失信行为。  

4.欠薪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治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人力社保、公安、检察院、法院之间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案情通报、立案监督等制度。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

2.强化工作考核。把创建无欠薪县(市)行动纳入党政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平安金东考核体系。  

3.注重营造氛围。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要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创建无欠薪县(市)行动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制度,深入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工资不拖欠、维权要理性系列主题活动。  

三、适用范围

全区  

四、实施日期

  《关于深入开展“金东无欠薪”行动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五、解读责任

  由金东区人社局负责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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