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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738429831H/-00000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司法局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17-09-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东区司法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7-09-11 15:28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2016年,金东区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区政府信息办的统一部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狠抓信息公开落实,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自身建设,完善工作机制。2016年,我局坚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实施阳光政务,推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保障群众知情权和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将局领导班子分工、科室职能等在单位的公示栏予以公示,做到一目了然,方便群众。为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充实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形成了领导重视、科室协同、责任落实、公开及时、群众认可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依法履行职责,拓展公开渠道。2016年,我局在扎实推进平安金东进程中,以服务保障民生、维护公平正义为重点,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在法治宣传中突出法治文化建设;在法律服务中注重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站点的优势和作用,最大限度地为弱势群体和有需求的公民提供法律保障。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对于重要的动态信息、新实施的法律法规等及时在浙江省司法厅、金华市司法局、金东普法网、金东区司法局等网站和“金东普法”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示。
(三)强化监督检查,提升工作质量。不断适应政府新常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信息发布和公开上,增强主动性、及时性和实效性,把便民利民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同时进一步加大人力和物力的投入,加强培训,增强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信息公开有序推进。推进窗口建设,积极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条目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86条,法规文件32条,人事任免信息1条,领导班子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以外,全年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较大进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广,信息重点不够突出等。对此,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围绕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完善考核制度;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充分挖掘我局政务服务资源,同时结合公众需求,提供更多公共服务内容。提高信息关联度,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知晓和办事的需求;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