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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公开
金东公安分局
2017-09-14
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金东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等七部分组成。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重视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了由分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各部门分工协作、协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二是健全机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明确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流程,加强涉密检查,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三是丰富内容。2016年,我局从立足实际,不断探索灵活多样的公开方式。在金东区政府网站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接收群众各类来电和来信。开通金东公安服务在线、金东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公开的相关信息,方便公众查阅。重点做好警情播报、法律法规和人事任免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金东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80条,涉及政策法规、工程预算、工作动态、行政许可、人事任免、监督投诉等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2016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2件,已全部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共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4起,经金东区人民政府复议,均驳回复议申请,行政诉讼2起,经金东区人民法院判决,均驳回诉讼请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需要改进的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对于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机制还不健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化的管理机制,不断扩大和巩固公开工作成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拓展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加强工作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