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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595751785M/2020-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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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金东区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18-12-1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7年金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 2018-12-17 10:09 信息来源: 区统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2017年是本届政府履职开局之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不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全区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总体战略部署,坚持写好五篇文章,大力实施“123456”工程,全区经济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态势,经济运行基本平稳,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民生得到持续改善。

  一、综合

  地区生产总值。2017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85.94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5.5%(见注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18亿元,增长0.4%;第二产业增加值87.76亿元,增长7.1%;第三产业增加值84.00亿元,增长4.8%。全区户籍人口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6208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8325美元),增长4.3%。全区常住人口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1816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7676美元),增长5.1%。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上年的8.6:46.7:44.7调整为7.6:47.2:45.2。

   财政收支。2017年,全区实现财政总收入28.76亿元,同口径下降3.0%。其中,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6亿元,同口径下降3.3%。从税种看,主体税种呈现“增减互现”态势,其他各税小幅减收。全区税收收入中,增值税15.05亿元,增长36.4%;个人所得税2.11亿元,增长10.7%;企业所得税3.91亿元,下降16.9%;营业税0.30亿元,下降89.7%。主体税种以外的其他中小税种共实现收入6.13亿元,下降6.3%。全区财政总支出43.13亿元,增长3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6亿元,增长5.8%。财政支出重点倾力于民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1%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同比分别增长58.2%、53.8%、34.8%、21.9%、11.9%、10.6%。

  就业和再就业。2017年,全区新增城镇就业人数3720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25人,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33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1%,低于3.5%的控制目标。

  二、农业和农村建设

  2017年,全区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4.45亿元,增长0.6%。

  农业。2017年,全区农作物播种面积15.24千公顷,增长0.1%。其中粮食播种面积为2.7千公顷,总产量为1.53万吨,分别下降11.6%和12.3%;棉花播种面积0.1千公顷,下降46.1%,产量为0.01万吨,下降35.3%;油料播种面积为1.21千公顷,增长34.7%,产量为0.27万吨,增长32.1%;蔬菜播种面积为4.85千公顷,下降3.1%,产量为13.72万吨,下降1.5%;果用瓜种植面积1.63千公顷,增长11.2%,产量为3.94万吨,增长13.8%;花卉苗木种植面积4.47千公顷,增长2.0%。

  畜牧业。全区肉类总产量为2.26万吨,比上年下降23.8%,其中猪肉1.84万吨,下降26.9%。全年生猪出栏23.18万头,下降26.6%;家禽出栏238.21万只,下降3.2%;全年牛奶产量1.65万吨,下降5.4%。

  全年化肥施用量(折纯)1.39万吨,下降6.8%;农村用电量3.74亿千瓦时,增长1.8%。

  农村建设。2017年,计划投入资金2.5亿元,打造6条美丽乡村精品线,30个示范村,49个精品村,主要道路沿线安排26个秀美村,二环以外其余村全部进行环境整治和美丽庭院建设。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标改造项目125个,投入资金1106亿元,新增受益农户21167户。成功创建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区,进京参加“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向党的十九大献礼。探索建立阳光堆肥房房长制,目前全区278座堆肥房都已落实了房长制。完成垃圾分类优秀村创建126个,占45.2%。计划投入1.2亿元,对全区“两路两侧”及主要河流沿线的218个村的8888户农房立面进行整治。投入培训资金215万元培训农民2056人次,农民大讲堂56期,其中高级培训51人次,中级培训250人次。母婴护理培训805人次,电子商务培训500人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600人次。安排市级扶贫开发项目资金100万,落实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9个。新增农家乐精品村1个、集聚村1个、三星级经营户11家,农家乐从业人员达1678人,年收入共计1.49亿元,增长31.7%。

  三、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经济。2017年,全区完成工业增加值65.17亿元,增长7.6%,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35.5%。全区28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206.33亿元,增长7.3%;规上工业增加值41.92亿元,增长7.2%;销售产值195.44亿元,增长12.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出口交货值80.17亿元,增长22.8%,占销售产值的比重41.0%。全区产值超亿元的企业达55家。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总额14.25亿元,增长16.6%,其中利润总额5.96亿元,增长27.2%。

    工业创新。2017年,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值87.1亿元,下降1.3%,新产品产值率为42.2%。制造业中,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7.64亿元,增长6.3%,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42.1%。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7.5亿元,增长3.0%,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7.9%。装备制造业增加值18.07亿元,增长13.0%,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43.1%。

  建筑业。2017年,全区建筑业总产值84.79亿元,增长13.1%。建筑业增加值18.72亿元,增长3.9%。房屋施工面积168.09万平方米,下降5.2%;房屋竣工面积99万平方米,下降14.8%。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6亿元,下降25.9%;利税总额4.94亿元,下降44.7%。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

  固定资产投资。2017年,全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7.38亿元,增长13.7%。按产业分,第二产业投资43.21亿元,增长24.4%;第三产业投资134.17亿元,增长10.7%。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国有投资62.95亿元,增长1%;非国有投资114.43亿元,增长22.2%。全区共有重点项目39项,全年计划投资81.25亿元,完成投资61亿元,完成率75.1%。

  房地产业。2017年,全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4.01亿元,增长12.9%。全区房地产开发房屋施工面积261.27万平方米,下降2.1%。商品房新开工面积68.91万平方米,增长97.6%。商品房销售面积45.21万平方米,下降31.1%;其中住宅销售面积38.29万平方米,下降38.2%。

  五、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

  贸易业。2017年,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7.60亿元,增长10.2%,其中限上消费品零售总额140.77亿元,增长14.5%。分行业看,限上批发业实现零售额14.06亿元,增长18.9%;限上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26.13亿元,增长14.1%;限上住宿业实现零售额3556万元,下降0.3%;限上餐饮业实现零售额2153万元,下降2.1%。分商品类别看,限额以上服装鞋帽类、家用电器类、粮油食品类、中西药品类、饮料类商品零售额快速增长,分别增长1031.8%、398.6%、46.3%、19.1%、11.7%,而权重类商品限上汽车类仅增长2.9%。

    交易市场。2017年,全区共有成交额超亿元市场6个,成交总额285.83亿元,增长10.1%。其中,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成交额114.18亿元,增长13.8%;汽车城成交额59.5亿元,增长9.7%;浙中建筑装饰材料市场成交额39.85亿元,增长3.3%;汽配城成交额38.37亿元,增长1.4%;澧浦苗木城成交额12.76亿元,基本与2016年持平,增长0.02%;二手车交易市场成交额21.18亿元,增长33.2%。

  对外贸易。2017年,全区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89.28亿元,增长18.8%。其中自营出口86.2亿元,增长17.1%;进口3.03亿元,增长119.1%。从主要出口产品看,纺织品出口16.08亿元,增长6.8%;机电产品出口15.91亿元,增长16.3%;杂项制品出口12.41亿元,增长13.6%;车辆及有关运输设备出口10.11亿元,增长74.6%。从出口市场看,对欧洲出口31.5亿元,增长31.4%;对北美洲出口23.97亿元,增长7.2%;对亚洲出口17.04亿元,增长7.5%;对拉丁美洲出口6.32亿元,增长26.3%;对非洲出口5.27亿元,增长10.0%;对大洋洲出口2.12亿元,增长26.0%。

  招商引资。2017年,区本级共完成签约项目40个,总投资236.32亿元。签约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9个,其中2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个,实现零突破。浙商回归实际到位省外资金21亿元,实际引进内资28.46亿元,实际利用外资2257万美元,三项指标均圆满完成市考核目标任务。

  六、交通和旅游

  交通设施。2017年,全区境内公路总里程达到1143.24公里。公路密度175.59公里/百万平方公里,全省排名前茅。高等级公路密度35.62公里/百万平方公里,全省排名前茅。全区普通国省道、县道、乡道建设项目完成投资0.78亿元,公路大中修工程完成投资0.6亿元,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完成投资0.09亿元,公路绿化完成投资0.1亿元。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完成投资0.21亿元,桥梁加固改造完成投资0.03亿元,公路日常养护完成投资0.17亿元。

  旅游业。2017年,全区共接待海内外游客607.1万人次,增长44.2%,实现旅游总收入46亿元,增长44.3%。其中,接待国内旅游者604.9万人次,增长44.3%,实现国内旅游收入45.37亿元,增长44.3%;接待入境游客2.2万人次,增长7.5%。

  七、环境保护和水利建设

  环境保护。2017年金东区PM2.5浓度为41μg/m3,较去年(45μg/m3)下降8.9%,较2013年(71μg/m3)下降42.3%,2017年AQI(空气优良率)为79.2%,优良天数289天,比去年多2天。2017年全区25条主要河流水质明显改善,37个乡镇交接断面,达到或者优于三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占92%,无劣五类断面。国控洪坞桥出境断面水质和东关桥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三类,全区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结果为优秀。截至目前全区共建成省级生态镇11个,市级生态村394个。

  水利建设 水利建设2017年全区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座,山塘整治7座,新增高效节水灌溉2800亩,新增改善灌溉面积3000亩。金华江治理工程完成堤防加固1.5公里,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完成21公里, 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提升工程,受益人口0.32万人。全区67座小(二)型以上水库全部施行洁水渔业,至2017年底,水库水质达到III类或优于III类的有52座,占比77.6%,无劣V类水质。完成全区水库和金华江水系增殖放流,共投放鱼苗854万尾。河湖库塘清淤完成清淤497万方,三年清淤行动计划两年完成。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完成17座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业。2017年,全区拥有省级教育强镇(乡、街道)11个,在成功创建省教育强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的基础上,又被省教育厅认定为“教育基本现代化区”。全区拥有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41所,在校学生32953人。其中小学25所,在校学生22577人;初中16所,在校学生10376人。全区共有幼儿园86所,在园幼儿15377人,全区学前儿童入园率99.64%。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巩固率100%;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校比例98.47%,升入优质高中占高中段招生比例94.95%。全区义务教育中小学专任教师1886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幼儿园专任教师961人,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100%。全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39所,标准化学校比例95.12%,拥有塑胶运动场39个,塑胶运动场覆盖率95.12%。

  科技创新。全区新到位市级以上科技资金1839.80万元。新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家、市高新技术企业24家、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12家、市研发中心18家,累计认定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48家,列入省级科技重点计划项目立项1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15项、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32项。公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家,认定省专利示范企业2家,市专利示范企业7家,区专利示范企业6家,获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1件。认定省农业科技企业1家、市农业科技企业3家、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项。新增申请专利1415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48件;新增授权专利877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103件。专利质押额完成23593万元,发放科技信贷累计达9610万元,发放创新券137万元(区本级103万元)。实施“三博”工程,累计已有85名博士到金东“入企、联企、办企”。

  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文化建设。2017年,全区拥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新建文化礼堂19个,新建光南文化舞台21个。金东区琐园村被列为第四批浙江省非遗旅游景区(民俗文化村)、第二批金华市非遗旅游景区(民俗文化村),金东区面塑、竹编、金华传统建筑砖雕、砂罐茶壶制作技艺、知元堂中药炮制技艺等五个项目被列入第七批金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木版年画黄菁菁、金华道情朱流荣被列入第五批浙江省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组织施光南系列活动。在源东乡东叶村举行施光南骨灰回迁安放及施光南纪念馆隆重开馆,施光南音乐主题晚会“金东骄子·时代歌者”取得圆满成功;成功举办金东区少儿施光南歌曲演唱大赛暨金华市第四届少儿声乐大赛;积极组织迎接十九大文艺宣传工作,开展“风情小镇·幸福生活——美丽金东小城颂”赛歌会。积极开展送电影下乡、送戏下乡等活动。完成4000场电影放映任务,送戏下乡140多场。塘雅镇下吴村的文化礼堂推送的舞蹈《奇石•下吴》作为金华全市唯一一家参与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主办的“美好生活•精神家园”2017浙江省农村文化礼堂优秀文艺作品展演。全区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739处,两年来通过各种形式累计投入文物保护经费1000余万元,对100余处文物保护单位(点)进行保护修缮。举行展览百余次,年接待观众10万人次以上。木板年画作品《五水共治系列》获“中国梦想·美丽浙江”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手工艺主题创作精品大展一等奖。

  体育事业。2017年,主(承)办了第三届金东乡村绿道马拉松赛、首届金东武林大会、源东山地自行车赛、“过大年、来健身”全民健身闹元宵活动等各类体育赛事和健身活动共63场(次)。组队参加金华市第九届运动会13个项目的比赛,共获奖牌211.5块(其中金牌 85.5块,银牌67块,铜牌59块),总分1989分,金牌总数及团体总分均列全市第四名,获优秀赛区、体育道德风尚奖。参加2017年浙江省少年儿童田径冠军赛,总分位列全省90个县(市、区)第九名。2017年建设小康体育村提升工程8个、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2个、笼式足球场3个、中心村体育休闲公园1个,廊道沿线体育设施进村(公园)5个,下拨健身器材更新、维修及新建体育场地补助102万。年度国民体质监测1360人,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00名。

  卫生事业。截至2017年底,全区共设医疗卫生机构374家,其中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家、医院6家、卫生院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43家、村卫生室184家、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其他卫生机构102家,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全区核定床位数473张(其中公立医疗机构333张,民营医疗机构140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241人。全面开展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65周岁以上老人体检率77.86%,0-6岁儿童体检率为98.78%,中小学生体检率为98.75%。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4.94%,责任医生签约率35.5%。2017年全区产妇数3677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8.76%,住院分娩率100%,产前筛查率90.92%,婚检率100%。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3081人,补助经费154.05万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任务完成率134%。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增长。2017年末全区户籍总户数13.82万户,户籍总人口33.32万人,平均每户家庭人口2.41人。全区出生人口4774,出生率14.1‰;死亡人口2266人,死亡率6.9‰;人口自然增长率7.2‰。据2017年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推算,全区常住总人口36.15万人。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化率达62.7%,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

  居民收入。2017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09元,增长9.8%。从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为20636元,增长9%;经营净收入为6744元,增长9.1%;财产净收入为2253元,增长16.7%;转移净收入为3277元,增长12.7%。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2040元,增长4.7%。

  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749元,增长9.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677元,增长3.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45元,增长9.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751元,增长5.8%。

  民生保障。截止2017年底,全区拥有养老机构12家,其中农村敬老院11家、机构床位1967张、特困人员374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为100%,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2016年的人年均10641元提高到2017年的人年均11483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全覆盖,年底全区有城乡低保对象2975户3856人,发放救助金2291.75万元,2017年12月份起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农村低保标准从600元提高到750元,城市低保标准从665元提高到750元。特困人员、低保、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费用由区财政全额承担,全年累计救助4009人次,救助金额486.82万元。全区已经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14家、配送16个村,服务老年人4万余人,其中就餐老人8000余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社会保障。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27万人,城乡居民医疗参保人数21.16万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共有参保人员7.73万人,新增2956人,其中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953人,转保率达99.9%。全区共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3.59万人,新增待遇领取人员2348人,共发放养老金7513.66万元,发放率100%;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享受人员1197人,发放养老金和生活费519.25万元。

  注释:(1) 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因为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公报中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人均生产总值按户籍人口计算;

  (3) 本公报所列户籍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年报数,常住人口和城镇化率为市局反馈数;

  (4)规模以上工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5)本公报部分指标数据由相关主管部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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