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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3738429823N/2018-06766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曹宅镇

  • 发文字号:

    曹政〔2018〕36号

  • 发布日期:

    2018-12-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在全镇开展“最美庭院”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26 14:51 信息来源: 曹宅镇 访问次数: 字体:[ ]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深化提升美丽家庭创建,发动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美丽庭院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半边天的聪明才智和奇思妙想,扮靓庭院,美化家园,把“盆景”变成“风景”,助力省美丽乡村示范区创建,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最美庭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美丽家庭 建美丽庭院”

二、活动时间

2018年7月1日—12月30日(一季度评选一次)

三、寻找评选标准

本次活动遵循“绿色、自然、环保、美化”的理念,按照“庭院环境清洁化、物品摆放有序化、院落栽种香彩化、整体格局协调化”要求打造的精品庭院,寻找推荐本村本季度最美庭院。参考标准如下:

(一)生态型庭院。庭院及屋内干净整洁,物品堆放整齐有序,庭院内花草树木错落有致,盆栽蔬菜、藤蔓植物点缀其中,色彩搭配协调,布置合理美观,环境清新宜人。

(二)经济型庭院。庭院装扮本着就地取材、废物利用的原则,能够对农家原有的水缸、瓦罐、竹篮、轮胎等废旧物品,结合本土特色元素进行改造美化,庭院绿化面积占庭院面积的30%以上,四季花草不断,经济实用、简洁大方、舒适美观。

(三)乡韵型庭院。庭院的布置富有乡土韵味和文化内涵,注重挖掘家风家训等文化内涵,书法、绘画、雕刻、编织等不同艺术形式展示其中,整个庭院富有农家乡情乡趣。

(四)园林型庭院。崇尚自然,叠石流水、飞鱼翠竹、亭廊花架、树木花草、休闲桌椅与建筑等共同构筑着和谐舒适的庭院空间,充分体现新农村新生活方式和乡居意趣。

四、方法步骤

1.广泛寻找。各村发动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寻找各类美丽庭院,通过照片的方式报送给乡镇妇联。报送时间为三季度9月15日前或四季度12月15日前。

2.各村上报。各村每季度择优上报的美丽庭院1户以上,填写美丽庭院推荐表、美丽庭院推荐汇总表,分别于在9月15日前和12月15日前报送至镇妇联办公室。

3.组织评选。每季度评选全镇最美庭院20个。建立镇“美丽庭院”评选委员会,主任由分管领导黄莉倩担任,成员:叶青 徐静 胡良旺 郑思凯 余小飞 曹菊仙 刘妍 张双寅组成。评选委员会根据上报的美丽庭院推材料和照片进行初步的删选,按照1比2的比例选取候选选最美庭院40户,评选委员会对候选选的40个美丽庭院进行现场核实,然后经评选委员会评议审定,确定20个美丽庭院为曹宅镇本季度“最美庭院”。

4.表彰奖励。对当选20个庭院的农户发放“曹宅镇最美庭院奖牌”和每个庭院600元的奖金。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策划,把寻找推荐活动的开展作为提升美丽家庭创建、推进美丽庭院建设、助力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区创建的重要载体,以“小家美”成就“曹宅大家美”的过程。

(二)注重宣传发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美丽庭院的寻找与评选,在寻找与评选中激发广大群众特别是女户主在美丽庭院建设中的主体意识,变“要我建”为“我要创建”。

(三)严格评选标准。各村要结合实际,充分掌握本区域内美丽庭院建设情况,不漏报真正美丽的庭院,做到严把质量标准,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推进、效果显著。

各村请将美丽庭院推荐表(一户一表)、美丽庭院电子版照片(格式须为jpg格式、未经电脑后期处理)等材料统一报送至镇妇联办公室。联系人:徐 静  联系电话:82888320 661712 电子邮箱380551091@qq.com。


附件:1.曹宅镇“最美庭院”推荐表



金东区曹宅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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