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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728895273B/2018-26420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法制办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18-04-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东区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8-04-28 17:28 信息来源: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体:[ ]

政策原文>

  一、编制目的  

按照省市关于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相关精神和我区作为全市“标准地+承诺制”改革目标要求,进一步明确各方各阶段工作任务,加强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实施过程的操作性,特制定了《金东区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实施细则(试行)》(下简称《细则》)。  

二、编制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74号);  

    2、《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784号)  

三、主要内容

《细则》整个框架分改革目标、基本原则、实施范围、重点任务、配套机制、保障措施六部分内容。  

将“标准地”项目全流程分地块定标、按标出让、承诺许可、按标施建、对标验收五个阶段,把项目前期审批阶段工作从原先的完成招商落地开始向供地阶段和招商准入阶段延伸。每个阶段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及主要工作内容。通过改革,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企业拿地(缴清土地出让金)后13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前所有审批手续。新增建设用地的工业投资项目原则上全面实行标准地+承诺制模式。同时建立了健全完善区域评价、全程代办、政府购买中介、事中事后监管等配套机制,强化保障措施。  

四、解读单位

金华市金东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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