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政策解读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3728895273B/2018-26423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法制办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18-05-0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东区工业园区“二次开发”工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8-05-04 21:14 信息来源: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体:[ ]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前期,工业园区“二次开发”办公室对各乡镇工业园区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初步统计工业园区474家企业,用地7645.83亩,2017年亩均税收5.82万元。从摸底情况看,企业土地大面积闲置、效益低下的现象依然存在。同时,乡镇(街道)反映企业主对优化厂区周边的环境、完善园区配套设施等方面的呼声较高,上述问题影响到企业客商验厂、招工等日常经营,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特别是在目前可供工业用地几乎为零,新拓展空间尚不明朗的情况下,现有的工业园区(功能区)二次开发工作是十分有必要的。为顺利推进金东区工业园区二次开发,特制定《金东区工业园区二次开发工作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  

二、编制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低效利用建设用地二次开发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2〕35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分总体思路、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四部分,主要内容有三方面:一是工作目标。计划经过三年(2018年—2020年)努力,力争全区工业园区规上工业总产值、工业用地亩均税收年均增速分别达到20%和15%;新增规上企业50家以上,其中产值亿元以上企业达到70家,初步形成2—3个工业主导产业;盘活园区闲置低效土地2000亩以上;园区形象环境和公共服务配套明显提升,推动工业化城镇化互动发展;二是主要任务。包括推动空间提升、推动产业提升、推动形象提升、推动效益提升四个方面;三是工作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保障、加强督查考核三个方面。

四、其他

因全区工业园区“二次开发”任务重,时间紧,《意见》从下发之日起实施。  

五、解读单位

    金华市金东区工业园区“二次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扫一扫手机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