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3728895273B/2018-26423
单位审核公开
法制办
2018-05-04
主动公开
一、制定背景
前期,工业园区“二次开发”办公室对各乡镇工业园区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初步统计工业园区474家企业,用地7645.83亩,2017年亩均税收5.82万元。从摸底情况看,企业土地大面积闲置、效益低下的现象依然存在。同时,乡镇(街道)反映企业主对优化厂区周边的环境、完善园区配套设施等方面的呼声较高,上述问题影响到企业客商验厂、招工等日常经营,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特别是在目前可供工业用地几乎为零,新拓展空间尚不明朗的情况下,现有的工业园区(功能区)“二次开发”工作是十分有必要的。为顺利推进金东区工业园区“二次开发”,特制定《金东区工业园区“二次开发”工作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
二、编制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低效利用建设用地二次开发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2〕35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分总体思路、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四部分,主要内容有三方面:一是工作目标。计划经过三年(2018年—2020年)努力,力争全区工业园区规上工业总产值、工业用地亩均税收年均增速分别达到20%和15%;新增规上企业50家以上,其中产值亿元以上企业达到70家,初步形成2—3个工业主导产业;盘活园区闲置低效土地2000亩以上;园区形象环境和公共服务配套明显提升,推动工业化城镇化互动发展;二是主要任务。包括推动空间提升、推动产业提升、推动形象提升、推动效益提升四个方面;三是工作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保障、加强督查考核三个方面。
四、其他
因全区工业园区“二次开发”任务重,时间紧,《意见》从下发之日起实施。
五、解读单位
金华市金东区工业园区“二次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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