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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728895273B/2018-26388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府办

  • 发文字号:

    金区政办〔2018〕37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JDD01-2018-0015

  • 有效性:

    有效

  • 成文日期:

    2018-08-14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东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8-14 10:55 信息来源: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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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单位,金东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金东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  


金东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金华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当前我区成品油市场存在的无证无照非法销售、非法运输等突出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就全面开展为期三个月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方式及目标

(一)整治时间:2018年8月1日至10月30日。

(二)整治方式:一是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区形成整治高压态势,给违法者以强大的压力。二是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大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处理。三是区成品油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联合检查的方式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并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

(三)整治目标:打击一批成品油非法经营人员,取缔一批非法经营点,取缔一批非法运输车辆,维护我区成品油市场秩序。

二、整治重点

(一)取缔无照无证非法经营加油站(点)

对未获得安全监管、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只售柴油且闭杯闪点大于60ºC除外)、《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擅自销售成品油的加油站(点),一律予以取缔。

(二)取缔无照无牌的非法改装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流动车辆

对未获得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道路运输证》,流动销售成品油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流动车辆,一律予以取缔。

(三)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的经营行为

对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油品的加油站(点),要依法查处。

三、组织机构

成立区成品油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向明  副区长

副组长:    潘钢刚  区经商局局长

周庆跃  金东公安分局副局长

傅  磊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傅之平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杜华庆  金义都市新区招发局局长

成  员:许天英  区法制办副主任

金勤伟  区综治办副主任

汤荣海  区经商局副局长

朱夏杰  金东公安分局经侦大队

施群献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何祖建  区安监局副局长

王哲胜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程宏耿  区税务局副局长

范军强  金东国土分局副局长

李  蕾  金东规划分局副局长

楼文俊  金东环保分局局长助理

郑跃东  金东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何国武  中石化金华分公司副总经理

关连军  中石油金华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经商局),由潘钢刚兼任办公室主任,汤荣海、朱夏杰、施群献、王哲胜为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四、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乡镇(街道)为本辖区的责任主体,整治工作由区经商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依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区法制办:主要负责对加油站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所适用法律依据把关等工作。

区经商局:履行成品油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主要负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办理情况,对涂改、倒卖、出租以及其他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予以查处;负责对油品批发企业违规销售成品油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购销台账、油品来源等情况,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不合格油品的经营行为予以查处等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会同公安部门检查未取得相应从业资质或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企业或人员,依法查处擅自从事成品油(气)运输的汽车,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相关停车场地管理等工作。

金东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保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负责协助相关部门的上路执法检查;对在整治工作中暴力抗法及干扰、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予以打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相关部门移交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开展调查;指导成品油合法经营单位做好内部安全防范等工作。

区安监局:主要负责加油站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使用情况,并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相关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依法对加油站点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取缔未取得证照的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和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的非法经营行为;加强流通领域油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等工作。

区质监局:主要负责监督检查生产领域成品油的产品质量;依法对国家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加油机是否经检定合格,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等工作。

区税务局:主要负责查处偷税漏税违法行为。  

金东国土分局:主要负责检查加油站点用地情况,依法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处理等工作。

金东规划分局:主要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以及是否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证书。

金东环保分局:主要负责加油站点环保方面的检查,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金东消防大队:主要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严格检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并依法督促整改等工作。

成品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内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负责集中处理查处的不合格油品;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加强对已列入规划布点的农村偏远地区加油站点投资建设,确保群众用油需求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成品油市场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组织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各自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成品油市场有人管、质量有保证、源头可追溯、动向能查清、安全有保障。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认真开展各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协作配合

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主动作为,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等不担当、不作为行为的发生。要明确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特别是对职责不明确、职责有交叉的,进一步细化责任和工作措施,做到全面不漏一项、全程不漏一环。要建立通报会商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采取联合执法、上路巡查、定点检查、跟踪问查等形式,大力加强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落实督导检查

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立足实际,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区里将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通过明查暗访、定期督查等形式,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特别是被上级新闻媒体曝光的单位作为重点,并将督查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对整治工作中不担当工作责任、不履行工作职责、不落实工作措施的,要予以责任追究。各单位每周五要将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成品油规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注重工作实效

各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制发通告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使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整治工作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对本地本部门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及时书面报区成品油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区经商局,童高华,电话:82192160,传真:82192100。

六、其他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下载:

金区政办〔2018〕3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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