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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728895273B/2019-26439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司法局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19-11-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东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 事中事后监管信用评价及联合奖惩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9-11-30 10:32 信息来源: 区府办 访问次数: 字体:[ ]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纵向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打造法治政府,建设信用社会,实现企业投资工业“标准地”项目(以下简称“标准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省发改委关于同意金华市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事中事后监管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和《金东区进一步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评价阶段按照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事中事后监管信用评价及联合奖惩办法适用于企业投资工业“标准地”项目(以下简称“标准地”项目)业主。信用评价及发布的主体为信用金东领导小组办公室。把评价分为三个阶段:①项目建设竣工验收阶段承诺履约评价,在“标准地”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实施;②达产复核阶段承诺履约评价,在“标准地”项目达产复核结束后实施;③生产运行阶段承诺履约评价,在达产复核后每个自然年度结束时实施。评价指标以“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投资建设协议作为评价依据,同时包括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能进行的“标准地”项目法定监管并给予的处罚情况和不良反映(其他法定监管事项)及其他履约指标(建筑密度、限高、绿地率等)。

评价结果根据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阶段承诺履约评价结果分为优秀、中等、较差3个等级,满分100分,优秀≥80分,70分≤中等<80分,较差<70分,其中50分以下列入“严重失诺名单”,并按本办法进行信用联合奖惩;生产运行阶段承诺履约评价结果,50分以下的列入“严重失诺名单”,不实施本办法信用联合奖惩。各阶段评价结果上报至公共信用基础库,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动态调整分类监管情况。

联合奖惩举措针对对于信用承诺指标评价80分及以上项目业主,列入“项目业主诚信名单”,名单公布起一年内给予审批便利化、资金扶持、招投标加分、信贷支持等奖励。

承诺履约评价较差的项目业主名单在相关信用网站予以发布,对相关项目业主一年内采取取消各类政府性奖励政策、限制参与各类表彰、重点资格审查等惩戒措施。

列入“严重失诺名单”的,一年内在本区行政范围,除前款惩戒措施外,还应采取失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限制参与“标准地”竞拍、限制参加政府采购、限制参与公共资源教育等惩戒措施。

 

  四、解读机关
  金华市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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