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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求意见稿】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以下统称单位内保工作),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风险能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见附件。

      二、如认为征求意见稿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可以在2019年5月1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金东区光南路836号8楼816,邮编32101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进一步加强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2504388382@qq.com

      (三)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徐冬,联系电话:0579-82176737,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落款请注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14日,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在网站上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