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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728895273B/2019-26400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金东区

  • 发文字号:

    金区政办〔2019〕25号

  • 发布日期:

    2019-06-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JDD01-2019-0003

  • 有效性:

    废止

  • 成文日期:

    2019-06-14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东区“珍爱生命、远离车祸”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14 17:37 信息来源: 区府办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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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金东新区开发建设中心:

《金东区“珍爱生命、远离车祸”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

金东区“珍爱生命、远离车祸”道路交通

安全大会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按照市委市政府高起点、高水平深化“平安金华”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珍爱生命、远离车祸”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9〕4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交通安全大会战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着力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高质量建设和美金东、高水平打造希望新城”、决战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全口径死亡人数比前三年平均数下降20%以上,力争下降30%以上,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切实维护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三、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3月底,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6月15日前)。

(二)集中会战阶段(2019年6月16日至2020年2月29日)。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3月)。根据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协同治理大提升。

1.建立“路长制”。国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分别设立区、镇(乡)、村“三级路长”。路长负责公路设施、养护、安全、交通秩序的组织管理和协调。

2.落实亡人事故现场领导到场制。发生死亡1人交通事故的,所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应当到场;发生死亡2人交通事故的,区政府分管领导应当到场;发生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区政府主要领导应当到现场。

3.建立事故分析研判机制。区道安办6月底前实体化运作,每月分析研判交通安全形势,交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任务,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公安交警落实常态分析研判机制,及时调整勤务安排。

4.落实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交通死亡事故纳入各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目标。依法对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交通事故开展深度调查。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发生2起以上(含2起)死亡2人交通事故或500米范围内发生2起以上(含2起)死亡交通事故的,将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挂牌整治单位。

5.建立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制。区道安办每月将交通安全情况、死亡事故及事故原因、存在隐患、整改要求等情况通报给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并开展月度考核。

6.建立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红黄牌警示制度。对各乡镇(街道)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落实情况,实行红黄牌警示制度。被红黄牌警示的乡镇(街道)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整改方案上报区道安办,未按时完成整改的,红黄牌警示时间往后延长一倍。红黄牌警示制度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7.建立交通事故伤员抢救分级机制。完善区属各医院交通事故伤员抢救机制,根据受伤轻重程度选择合适的医院,确保抢救及时到位。建立专家组,对于交通事故伤员送医院后死亡的,对死亡原因实行全程调查,给出科学结论。

(二)安全设施大提升。

1.整治事故多发点段。区道安办建立道路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区、镇两级路长组织相关部门每月开展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列出清单,逐项交办、销号管理,6月15日前完成第一次排查。挂牌督办的3处省级和5处市级隐患11月底前完成治理。对于临时性或专项工作排查的道路安全隐患,由道安办确定整治责任单位、整改期限,限期完成。

2.开展封口除患行动。未经审批擅自设立的开口、路口一律封闭;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开口、路口一律整改或封闭;经批准开设的开口、路口, “一牌一灯一带”等安全设施安装到位率达到100%。

3.开展“亮灯”行动。330国道、103省道、金义东公路、金义快速路、二环线等金东区范围内重要路段的重点开口全面亮灯;公路沿线的村庄,有条件的过村路段全部亮化,尚无条件的要实现村口亮化,确保有足够的照明视野。

4.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增设物理隔离防撞设施,按照应隔尽隔的原则,加强公路中央防撞护栏、机非隔离护栏、路侧防撞护栏、隧道入口护栏等设施建设。2019年底前完成全区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提档升级,其中穿镇路段应当按照城市化道路标准进行改造。其他穿村及人员密集区域道路,实行机非、中心隔离。开辟校园安全步行通道。

5.实施立交桥交通组织优化工程。对十八里立交桥和仙桥立交桥的交通组织方式进行优化提升。

6.落实“五同时”规定。保证新建、改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按照国家标准与道路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三)重点车辆大整治。

1.加强电动车管理。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新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各乡镇(街道)开展排查,6月底前取缔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销售点。强化电动车“三个一律”和“六个不得”等管理措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2.加强工程车(散装水泥专用车)管理。配合市工程运输车辆行业管理协会开展专项整治,研究制定工程车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工程车辆的交通管理工作。

3.加强农村面包车、拖拉机管理。公安交警从严查处农村面包车、拖拉机违法行为,实施拖拉机限行措施。乡镇(街道)根据属地原则,开展农村面包车、拖拉机清查,加强日常宣教。

4.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管理。“两客一危”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均达到100%,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均达到100%。

5.加强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完善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称重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安装使用达到50%以上。

6.加强燃油及电动三轮车的管理。全区范围禁止销售未列入国家上牌目录的燃油及电动三轮车,交警部门加强无牌无证的打击处理力度,运管部门加大非法营运的打击惩处力度。

(四)交通违法大整治。

1.严管路面行车秩序。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加强路面行车秩序严管严治,推动交通秩序持续好转。

2.严查电动车违法。开展电动车违法行驶专项整治,严管电动车“六不得”交通违法行为(不得违法载人、不得闯红灯、不得违规驶入机动车道、不得逆向行驶、不得加装遮阳伞、不得越线停车),以及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切实提高电动车守法率和安全头盔佩戴率。严厉查处使用假牌的电动车。加强电动车头盔佩戴率管理,快递、外卖从业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100%,城市道路其他人员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达到95%以上,公路其他人员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达到85%以上。

3.严惩酒驾毒驾行为。定期分析酒驾毒驾违法犯罪和事故特点,采取接力整治、错时勤务、交叉检查、机动巡查、区域统一行动等方式,提高查控效能。要将失驾人员及其名下机动车纳入重点管控范围,建立重点人员、车辆数据库,实行精准管控。

4.严打假牌套牌假证。全面应用集成指挥平台,加强涉牌涉证信息研判、核实、签收、查获全流程管理,实现情报研判率100%,有效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加强假牌套牌车辆交通违法和行驶规律分析研判,发动群众进行举报,通过集成指挥平台,进行针对性查处,实现精准打击。

(五)基层治理大提升。

1.推进乡镇“两站两员”建设。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网络,所有乡镇(街道)交通安全管理纳入省综治“四个平台”,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劝导站、交通管理站,农村道路交通劝导员、交通协管员(以下简称“两站两员”)实体化、常态化运作。各乡镇(街道)交通管理站6月底前按照全镇范围实有人口的万分之五配备人员,各行政村和较大的自然村应建立农村劝导站,劝导站人员配备要满足日常劝导工作。

2.建立交警综合指挥一体化平台。实现交通运行状态实时判断、交通信息实时发布、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预警,提高道路管控和快速反应处置能力,形成“全区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的公安交通视频图像联网应用。国道、省道、县道农村路口实现监控全覆盖,相关设备与交警系统兼容。

3.开展“无交通事故村”创建。以交通环境复杂村为重点,动员组织基层力量,实施综合治理,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或明显下降。乡镇(街道)推动交通设施、村内停车场、监控设施和周边道路(村道、临水池塘等)防护设施的完善。村内落实专门力量,确保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不出村。保障肢体残障人员出行需求,推广使用合格的残疾人专用车和头盔,坚决杜绝肢体残障人员驾驶非标车辆出行甚至从事非法营运。

4.推行警保联动。引入保险公司参与无交通事故村创建等交通安全防范,推动交通事故快速发现、处置和理赔。

(六)文明素质大提升。

1.深化“礼让斑马线”活动。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严查严管机动车未按规定礼让行为,确保礼让率达标。

2.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走进重点区域、重点群体,用好传统宣传以及新媒体传播途径,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增加宣传频率,提升交通安全效果。

3.完善交通违法曝光、抄告机制。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继续实施公职人员、党员等群体的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及工程车、客运车辆等重点车辆违法行为的曝光、抄告机制。

4.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应用,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农村客运班车电子化监控。

5.落实乡镇(街道)、村、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村民戴头盔骑行电动车,确保戴头盔率达到95%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金东区“珍爱生命、远离车祸”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交警直属二大队,并从区金东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新区重点办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实体化运作。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推进计划。

(二)强化工作统筹。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将大会战纳入“对标比拼勇赶超”范畴,集中精力攻坚克难,努力将事故亡人数降到最低。各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项目经费的投入,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和隐患治理、“两站两员”人员等(或者增加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系统)经费列入财政保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临时性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及日常维护。

(三)强化监督考核。大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要强化大会战监督检查。区平安办、安委办要将考核情况纳入年度平安综治工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亡人事故持续高发或发生较大事故的,由区政府对乡镇(街道)责任领导进行约谈;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予以严肃问责。


附件下载:

金区政办〔2019〕2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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