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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求意见稿】关于公开征求《傅村镇2019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项目服务质量与效果,规范和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根据《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2019年金东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现将该方案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见附件。

    二、如认为征求意见稿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可以在2019年6月11日前(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人民政府(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华丰路1966号,邮编32103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傅村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597892148@qq.com

    (三)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胡小丹,联系电话:0579- 8291321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落款请注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傅村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3日 



    傅村镇2019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doc

    《傅村镇2019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 6月 3 日在(http://www.jindong.gov.cn/金华金东官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止6月11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人民政府(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华丰路1966号);邮编:32103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97892148@qq.com

    联系人:胡小丹    联系电话:0579- 82913210                                           

                                         傅村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