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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求意见稿】关于公开征求《金东区农业“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我区农业“标准地”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三农”领域改革,探索农业农村发展新模式,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办法》、市农业农村局《金华市农业“标准地”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结合金东区实际,我们起草了《金东区农业“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该方案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见附件。

      二、如认为征求意见稿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可以在2019年6月1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农业农村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1379号,邮编32101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金东区农业“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980080006@qq.com

      (三)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金华市金东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陈文华,联系电话:0579-82191993,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落款请注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金东区农业“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2019年6月6日-2019年6月17日,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在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就《金东区农业“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0条公众意见,0条部门单位意见。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