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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求意见稿】关于公开征求《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人民政府傅村镇文明示范街“门前五包”评比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集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努力营造“文明、整洁、有序”的环境,更好的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傅村镇政府计划把清坊街(330省道至傅村幼儿园路段)打造成文明示范一条街,决定在沿街店面开展“门前五包”评比活动,现将该方案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见附件。

    二、如认为征求意见稿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可以在2019年7月9日前(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人民政府(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华丰路1966号,邮编32103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人民政府傅村镇“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人民政府傅村镇文明示范街“门前五包”评比方案(征求意见稿)”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597892148@qq.com

    (三)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徐华晖,联系电话:0579- 82911631,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落款请注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傅村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日 



    傅村镇文明示范街“门前五包”评比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人民政府傅村镇文明示范街“门前五包”评比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 7月1日在(http://www.jindong.gov.cn/金华金东官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止7月9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人民政府(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华丰路1966号);邮编:32103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97892148@qq.com

    联系人:徐华晖   联系电话:0579- 82911631    

                                        
     

                                         傅村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