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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求意见稿】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东分局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金东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加强我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有序发展,合理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金东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公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2月10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东分局  邮编:321015

    联系人:杨平              电话:82181691

    邮箱:2451186325@qq.com     传真:82181591 

     

    附件:《金东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东分局

    2020年1月20日   

     


     


    金东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2019.pdf 

    《金华市金东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于2020年1月21日—2月10日在(http://www.jindong.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期间,我单位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东宁路223号;邮编:314015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451186325@qq.com

    联系人:杨平             联系电话:82181691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东分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