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走进新区 >> 招商引资 >> 招商政策
  • 信息索引号: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

金东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能政务服务九条举措

发布时间: 2020-03-03 11:32 信息来源: 区投资促进中心 访问次数: 字体:[ ]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经指挥部同意,现就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复能政务服务制定如下举措。

  01

  推行网上办理

  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提供企业咨询指导、预约申请、全程代办、快递送达等服务。

  02

  开设服务专区

  开设网上“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专区”,精准快速办理企业复工复产复能相关审批业务。

  03

  实行精准预约

  对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复能企业急需且暂不能通过网上办理的审批业务,可采取预约办理方式,由专人对接服务,涉及多部门审批事项,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组团集中帮办代办,实现“一站式”办结。(预约办理联系方式详见附表。)

  04

  开通绿色通道

  对涉及疫情防控建设项目,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即收即办。对急需开工建设项目可容缺受理、先办后补。对需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先提供电子材料,以电子盖章件为批复,疫情解除后补交纸质原件,暂缓提交审批归档纸质材料。

  05

  简化许可流程

  2020年6月30日前需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等审批事项可依法实行告知承诺制。施工图审查实行自审备案制,建设单位上传全套施工图和勘察设计单位自审承诺书,即可作为办理施工许可依据。

  06

  提供延期换证服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申请复审(换证)的,可先行办理网上复审,待疫情解除后补打印证书。未能按时办理复审导致证书过期的,在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持证人可以重新申请证书复审。

  07

  提供公积金缓缴降比服务

  复工复产企业可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金华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自行调整。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进行补缴;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的企业职工,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申请办理。

  08

  提供缓缴社保服务

  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规定批准后,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09

  提供项目招标服务

  推行项目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全力保障复工复产复能、重点项目、民生保障等领域急需开展的招标工作。因疫情而暂缓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及招标代理公司,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做好政策解释和应对建议,合理安排开标时间并发布招标补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