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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728895273B/2020-42951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金义新区(金东区)

  • 发文字号:

    金区政办〔2020〕9号

  • 发布日期:

    2020-04-2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东区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十一项举措》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27 11:22 信息来源: 金义新区(金东区) 访问次数: 字体:[ ]

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释放消费潜力,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稳定器作用,将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2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制订《金东区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十一项举措》,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金东区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十一项举措

第一条 鼓励商业实体开展线上促销。鼓励商业实体通过“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以及网络直播媒体和社交平台开展线上促销活动。针对汽车、服装、餐饮等限上商贸企业,开展年度行业线上销售冠军评比活动,对获奖单位给予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二条 鼓励商家组织有奖促销活动。鼓励大型商场、专业市场开展和美金东购物节促消费活动,通过组织抽奖活动吸引消费者来金东购物,对组织活动产生的宣传、奖励等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70万元。

第三条 鼓励培育发展夜间经济。鼓励大型商场、卖场和餐饮服务企业延长晚间营业时间,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对创建1000平方米以上的夜市、夜宵城等夜间消费场所的投资主体,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第四条 鼓励拓展汽车消费市场。鼓励汽车销售企业深度拓展城乡市场,多渠道促进汽车消费;鼓励组织车展促销活动,单次促销活动费用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活动费用10%奖励,累计最高20万元奖励。

第五条 鼓励招引品牌拓展市场。鼓励商业实体加大商贸服务品牌招引,对新引进国际顶尖品牌、国际一线品牌的,给予每个品牌一次性最高50万元奖励;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50个以上且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给予区级财政贡献额增量的80%奖励。

第六条 鼓励提升能级夯实基础。鼓励实体商业利用疫情期间对经营环境和商业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对大型百货、购物中心、连锁超市等进行改造提升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对创建市级以上特色商业街的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获评省级以上星级市场的市场主体,给予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

第七条 鼓励商贸服务业投资。对投资新建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购物中心(或商业综合体)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奖励。对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连锁百强在金东区新设立的独立核算大型连锁门店,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商贸企业,直营连锁门店每增加一家(50平方米以上)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第八条 鼓励企业新增入库。对2020年首次纳入统计的限上商贸单位,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大型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的商贸单位首次纳入统计范围达到50家以上的,给予大型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经营主体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九条 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放宽户外促销、广告设置、车辆停靠等限制,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

第十条 优化消费环境。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加强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基于消费者交易评价和社会公众综合评价的企业信用评价机制。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让城乡居民放心消费。

第十一条 加强防疫指导。进一步落实重点商贸服务业企业“一对一”帮扶制度。加强商贸服务业企业防控工作指导,帮助企业实现疫情防控和促消费稳增长“两手抓、两手硬”。

(一)本政策所规定资助补助对象,纳税关系应在金东区范围内。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

(二)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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