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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领域

发布时间: 2020-09-28 16:26 信息来源: 金东区 访问次数: 字体:[ ]

金东区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区级

乡级

1

政策法规

税收法律法规

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税务局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2

税收规范性文件

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3

纳税服务

纳税人权利

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人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税务局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4

纳税人义务

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人义务

5

A级纳税人名单

1.纳税人识别号
2.纳税人名称
3.评价年度

6

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

1.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情况
2.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3.涉税服务失信名录

7

办税地图

1.办税服务厅名称
2.地址
3.电话
4.办公时间
5.主要职责

8

办税日历

1.申报征收期
2.申报征收项目
3.备注

9

办税指南

1.事项名称   2.设定依据  3.申请条件
4.办理材料  5.办理地点  6.办理机构
7.收费标准  8.办理时间  9.联系电话
10.办理流程  11.纳税人注意事项
12.政策依据

10

行政执法

权责清单

1.职权名称  2.设定依据   3.履责方式             4.追责情形   5.权责事项信息表(包括基本信息、办理信息、监管措施、咨询查询、行政相对人责任、监督责任、法律救济、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税务局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11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

1.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
2.设定依据
3.项目名称
4.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审批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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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办税服务厅




12

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

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执法依据
3.案件名称
4.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处罚事由
6.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7.处罚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税务局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13

非正常户公告

纳税人为企业或单位的,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6位数)、经营地点;纳税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公告业户名称、业主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6位数)、经营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在非正常户认定的次月公告非正常户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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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办税服务厅




14

欠税公告

1.企业或单位欠税的:
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6位数)、经营地点、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
2.个体工商户欠税的:
公告业户名称、业主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6位数)、经营地点、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
3.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欠税的:
公告其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6位数)、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

4.对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纳税人欠税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企业或单位欠税的,每季公告一次;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税的,每半年公告一次;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户欠税的,随时公告

税务局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15

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

1.纳税人名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3.生产经营地址
4.定额项目
5.行业类别
6.核定定额
7.应纳税额
8.定额执行起止日期
9.主管税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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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办税服务厅




16

委托代征公告

1.税务机关和代征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代征人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应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地址;代征人为自然人的,应包括姓名、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址
2.委托代征的范围和期限
3.委托代征的税种及附加、计税依据及税率
4.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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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办税服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