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含香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为切实加快金东区塘雅镇含香区块的建设发展,有效促进该区块城市功能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塘雅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完成了《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含香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该规划已于2020年8月14日经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金政区函[2020]2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区为金东区塘雅镇含香区块,距离塘雅镇政府4公里,位于曹塘澧公路的西侧,规划G235国道的南侧,规划范围东至曹塘澧公路,北至古里村南侧的规划道路,西至溪口路,南侧至规划环镇南路,包括历史悠久的含香区块老村和含香村东侧的含香工业区,规划面积为169.24公顷。
二、人口规模
规划人口为1.0万人。
三、功能定位
以五金、塑料、建材为产业特色,以芗溪和含香老街为核心,形成特色商业、文化娱乐、休闲居住、先进制造等功能为一体,交通组织合理、居住环境舒适、配套设施齐全的功能片区,打造城郊休闲居住、工业综合发展的功能片区。
四、规划空间结构
根据含香区块功能分布及空间特征,采用紧凑型布局结构,规划形成“一心两节点、一带三组团”的功能结构。
一心:是指以含香中心学校、塘雅派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基础,形成含香片区的公共服务中心。
两节点:是指含香区块内以穿心湖、金官塘及周边的公园绿地形成的景观节点,两处景观节点通过含香老街进行串联。
一带:是指芗溪滨水景观带,即南北向的芗溪及两侧的公园绿地,形成规划区南北向的生态滨水景观带。
三组团:是指在曹上线及东黄线的空间分隔下,立足现状,并根据上位规划的定位,对规划区的功能组成进行归纳梳理,从而形成“活力老村组团”、“生态宜居组团”、“产业发展组团”三个功能组团。
五、用地布局
(一)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51.2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31.56%,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面积29.43公顷,商住混合用地21.79公顷。
1、二类居住用地
(1)住宅用地
总体上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为含香村的村庄建设用地,规划建议采用有机更新的方式,对沿街的既有建筑进行整治,新旧共生的补充为主进行系统的居住区建设,另一类为新增的住宅用地。规划住宅用地28.7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69%。
(2)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保留现状含香中心幼儿园(9班),根据5分钟生活圈的分布,结合含香区块中心学校扩建,在学校东侧新增一处12班幼儿园;规划保留原含香村委会用地;同时根据5分钟生活圈的分布,在东黄线以北区域的商住用地内配建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结合社区服务站、社区文化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5分钟生活圈所需配套设施,可结合具体方案综合设置。规划服务设施用地0.7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44%。
2、商住混合用地
规划根据人气及商业氛围,规划主要在曹上线,东黄线两侧地块沿街地块布置商住用地,规划通过商住功能混合的方式,增加区域的生活氛围,以提升活力,规划商住混合用地21.7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43%。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1、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区内的行政办公用地为现状塘雅派出所用地和含香管理处用地,其中塘雅派出所位于含香中心学校西侧,占地为0.87公顷,含香管理处金含公路南侧,芗溪西侧,占地面积为0.07公顷。规划对现状两处行政办公用地进行保留,规划行政办公用地0.9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59%。
2、教育科研用地
对含香中心学校进行原址扩建,由现状的3.27公顷扩大至4.35公顷;同时撤销初中部,用地用于小学办学,初中生源分流至新建的塘雅初中。撤销后更名为含香小学,办学规模42个班。在用地内配建一处幼儿园,办园规模12个班,控制用地面积不少于6010平方米;规划教育科研用地4.3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68%。
3、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现状镇区医疗卫生设施主要为含香区块卫生院,从现状目前的使用情况来看,能满足现状的服务需求,规划保留原含香区块卫生院,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继续使用,并建议采取一定措施提高其服务水平;规划医疗卫生设施用地面积0.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12%。
4、文物古迹用地
规划区内现有的文保单位及历史建筑:鹊尾桥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曹氏宗祠为市级文物保护点,增庆堂被列为金华市第二批历史建筑。根据文物局划定的文保单位及历史建筑保护范围予以保护。规划文物古迹用地0.3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19%。
5、宗教用地
规划保留现状教堂用地。规划宗教用地0.1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09%。
(三)工业用地规划
规划区工业用地面积为47.72公顷,为二类工业用地,主要位于规划区东侧,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9.41%。
(四)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区物流仓储用地面积为8.55公顷,主要位于规划区东北侧,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27%。规划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面积为3.5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19%;二类物流仓储用地面积为4.9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07%。
(五)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29.9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8.42%。
1、城市道路用地
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用地占地29.67公顷,道路系统主要划分为三个级别:主干道、次干道、支路。
2、社会停车场用地
规划区内设置1处社会停车场用地,位于含香集市市场东侧,用地面积0.23公顷;同时结合规划区内的公园用地及广场用地可设置4处临时停车场,结合芗溪沿溪公园,含香老街入口广场、含香老村内部的广场及金官塘周边绿地配建,分别位于东黄线与曹上线交叉口西南侧的沿溪公园,含香老街入口处及含香老村内部。
(六)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本次规划公用设施总用地0.4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27%。
1、通信用地:规划保留现有通信基站一处,位于曹上线西侧,占地0.04公顷。
2、环卫用地:规划在规划区东南侧的防护绿地内设置一处垃圾转运站,结合绿地设置,占地面积为0.20公顷。
3、消防用地:规划在塘雅派出所西侧设置一处消防用地,为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占地面积为0.2公顷。
(七)绿地规划
规划绿地总面积为17.9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04%,主要由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广场用地组成。
1、公园绿地:规划区的公园绿地主要沿芗溪两侧、穿心湖及金官塘周边布置,其中沿芗溪两侧的公园绿地控制在10-15米左右(局部地段10米),沿穿心湖、金官塘周边的公园绿地控制宽度为5-10米;规划公园绿地占地面积为10.46公顷。
2、防护绿地:规划区内的防护绿地主要为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的防护绿地,控制宽度为15米;区块东南侧两条220kV高压线廊道,高压线两侧控制宽度为20米,高压线走廊宽度为40米。规划防护绿地占地面积为7.23公顷。
3、广场用地:主要为金含公路南侧,芗溪东侧的休闲广场用地及含香老村内部的广场用地,占地面积为0.23公顷。
附表1城市建设用地汇总表
序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面积(ha) | 占城市建设 | 占总 | ||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用地(%) | 用地(%) | |||
1 | R | 居住用地 | 51.22 | 31.56 | 30.31 |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29.43 | 18.13 | 17.42 | |||
R22 | 服务设施用地 | 0.71 | 0.44 | 0.42 | |||
RB | 商住用地 | 21.79 | 13.43 | 12.90 | |||
2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5.96 | 3.67 | 3.53 | ||
A1 | 行政办公用地 | 0.95 | 0.59 | 0.56 | |||
A3 | 教育科研用地 | 4.35 | 2.68 | 2.57 | |||
A33 | 中小学用地 | 4.35 | 2.68 | 2.57 | |||
A5 | 医疗卫生用地 | 0.20 | 0.12 | 0.12 | |||
A7 | 文物古迹用地 | 0.31 | 0.19 | 0.18 | |||
A9 | 宗教用地 | 0.15 | 0.09 | 0.09 | |||
3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0.68 | 0.42 | 0.40 | ||
B1 | 商业用地 | 0.60 | 0.37 | 0.36 | |||
B2 | 商务用地 | 0.08 | 0.05 | 0.05 | |||
4 | M | 工业用地 | 47.72 | 29.40 | 28.24 | ||
M2 | 二类工业用地 | 47.72 | 29.40 | 28.24 | |||
5 | W | 物流仓储用地 | 8.55 | 5.27 | 5.06 | ||
W1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3.56 | 2.19 | 2.11 | |||
W2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 4.99 | 3.07 | 2.95 | |||
6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29.90 | 18.42 | 17.69 |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29.67 | 18.28 | 17.56 | |||
S4 | 交通场站用地 | 0.23 | 0.14 | 0.14 | |||
S42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0.23 | 0.14 | 0.14 | |||
7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0.44 | 0.27 | 0.26 | ||
U1 | 供应设施用地 | 0.04 | 0.02 | 0.02 | |||
U15 | 通信用地 | 0.04 | 0.02 | 0.02 | |||
U2 | 环境设施用地 | 0.20 | 0.12 | 0.12 | |||
U22 | 环卫用地 | 0.20 | 0.12 | 0.12 | |||
U3 | 安全设施用地 | 0.20 | 0.12 | 0.12 | |||
U31 | 消防用地 | 0.20 | 0.12 | 0.12 | |||
8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17.83 | 10.99 | 10.55 | ||
G1 | 公园绿地 | 10.36 | 6.38 | 6.13 | |||
G2 | 防护绿地 | 7.24 | 4.46 | 4.28 | |||
G3 | 广场用地 | 0.23 | 0.14 | 0.14 | |||
合计 |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 162.30 | 100.00 | 96.05 | |||
9 | H
| 建设用地 | 162.30 | 96.05 | |||
10 | E
| 水域 | 6.68 | 3.95 | |||
总计 | 规划用地总面积 | 169.2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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