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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729107718X/2021-45528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1-01-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东区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6 10:07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对照落实。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主要通过“金华·金义新区(金东区)”门户网站“区财政局”版块、“金东财政”微信订阅号、公告栏等方式,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交易信息,发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金华·金义新区(金东区)”门户网站“区财政局”版块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162条,其中工作动态53条,预决算公开70条,人事任免2条;通过“金东财政”微信订阅号主动公开39。同时,结合今年的网站整改合并工作,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项目进行了完善,公开信息主要包括部门文件、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等财政有关数据,此外积极更新财政动态、公告公示、重大行政决策、政府采购、计划总结、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人事任免等事项,积极转发财政新闻、党建动态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上一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以外,全年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提升群众对财政政务信息服务的满意度,我局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指导,强调对公开信息的安全性、保密性、及时性等要求的把握,要求每一条信息的公开必须经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办公室的审批审查。

(四)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政府门户网站外,还通过微信公众号、报刊等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了解金东财政搭建更多平台。

(五)监督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多次专题学习新条例,掌握新条例法定条文和时点时限要求。及时开展我局公开指南、公开规定、依申请公开的检查修订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答复内容明确,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2

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8559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但实际工作过程中,还存在对《条例》新修订的内容掌握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等不足,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学习,积极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全体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横向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完善门户网站的栏目和内容,使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