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我镇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以及《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要求,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注重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强化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法商培养,着力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提升了我镇的法治化水平,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升。理清了法治乡镇建设目标思路,建立完善了依法行政配套制度,推进了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了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制度、领导干部任前考察和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双随机制度,落实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我镇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决策法制化初步形成。制定了《岭下镇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下沉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岭下镇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落实了先审查后提交会议决定制度,进一步完善审查流程;坚持多年聘用法律顾问并参与决策和案审,发挥其监督把关作用;参与政府合法性审查复议审查和法制监督等工作。
(三)执法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加强法制管理,注重接受上级法制机构的指导、监督,完善执法委托程序文件,理顺执法管理关系,组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和人员执法资格审查,保障了执法主体合法;实行“阳光执法开门审案”、运用“说理式执法”,丰富了执法办案和监督举措;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严格执行“两法衔接”工作制度,相关信息录入事中事后监管平台。
(四)法制宣传教育稳步推进。落实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机关学法培训制度,制定实施了年度法律学习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法治培训,组织参加全区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节日,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促进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
二、具体做法与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工作
1、印发《2020年度金东区岭下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关于公布岭下镇重大执法决定审查目录》清单的通知,从法治乡镇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到制度建设、考量指标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总体部署,力争到2020年底,把岭下镇政府建设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行政管理和执法行政,实现工作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成立岭下镇人民政府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下沉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党委副书记任主任,分管合法性审查下沉全覆盖工作,司法所所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党政办工作人员组成,专班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负责日常工作。
3、坚持周一学习日制度,保障了每月至少1次集中学习培训。把宪法等法律列入领导班子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至少开展2次集体学法。除年初全员集中学法活动外,专业法律普法由党政办牵头组织、法制机构协调配合,并邀请专家和律师进行授课。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权力制约
1、完善科学行政决策机制。镇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决策行为规范,重大决定、重要事项上会前必须经法制部门审核,并严格实行事前听证、专家论证、公开公示、审核报备的决策程序,做到了科学决策、依法决策、集体决策。《2020年度塘雅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起草期间,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
2、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制定了《加强岭下镇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明确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流程。对保留的行政决策,编制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下一步将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规定,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行整合,逐步将各类重大行政权力的行使,都纳入法治审核的范围。
3、完善各类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推进质监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官方网站、政务微博以及公示栏主动公开各类工作动态、重大事项、处罚信息、审批结果等,在双打信息平台及时推送相关执法检查信息。设立投诉举报办公室,开通12365投诉举报热线,实行24小时受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微信公众号注重舆论监督。加强信访和调解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基本素质,推行文明执法、阳光执法、和谐执法。配合区法制办组织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考试,2名新领导干部通过了资格考试。目前全镇共有持证执法人员8名。
(三)加强法治管理,改进执法监督
1、坚持“阳光决策,开门论证”。我镇连续多年推行“阳光执法、开门审案”活动。选取有较大影响的行政处罚案件,邀请律师、司法等单位的法律专家,参与到行政决策合法审核中,由专家对决策进行审查,发表自己的观点、意见或建议,与会律师充分交流后,再对重大决策审议通过,向社会公布。“开门论证”是体现了行政决策制定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2、坚持“说理式执法”。行政执法人员在进入执法现场前,先将法律赋予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向当事人介绍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检查依据,再进入执法现场进行检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面实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文书中讲清事实、列举证据、阐明道理,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2020年以来,我镇推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和执法重点下移,主要负责对岭四市场和岭下工业园区流动商贩进行处罚,进行监管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的进行监督指导。2020年共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20起,罚款额5700元;简易处罚38起,罚款额850元,无一起案件被行政复议、起诉。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领导干部下访制度,通过固定接访、值班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完善领导干部包案化解机制,今年我镇民情民访代办工作服务站共累计接访矛盾纠纷25起,结案25起,各村民情民访代办服务点共接待矛盾纠纷28起,结案28起。经统计, 2月份以来,共计代办件数达79件,其中网格代办22件,村级代办45件,镇级代办12件,成功代办76件,代办成功率达96%。
4、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争议。一是积极推进信访制度改革,编制了岭下镇民情民访代办登记本和交办单,共4大类9项群众信访诉求类型,积极引导信访人员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问题。建立领导干部下访制度,通过固定接访、值班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完善领导干部包案化解机制,今年我镇民情民访代办工作服务站共累计接访矛盾纠纷25起,结案25起,各村民情民访代办服务点共接待矛盾纠纷28起,结案28起。经统计, 2月份以来,共计代办件数达79件,其中网格代办22件,村级代办45件,镇级代办12件,成功代办76件,代办成功率达96%。二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选聘金华市振进律师事务所主任丰琪律师为我镇的法律顾问,实行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和法律监督制度。三是积极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积和化解争议,促进执法和谐。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对各级政府法治化的水平、法治工作人员的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挑战,目前的执法水平和保障还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营造法治工作全镇化、全镇工作法治化的工作氛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有效化解争议,强化监督制约,全面依法行政,为法治金东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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