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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743486654D/2021-45572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1-01-2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东区审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7 15:53 信息来源: 区审计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及省、市、区相关规定精神,区审计局对本单位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总结,具体情况如下。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0年在区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累计公开59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5条、内设机构5条、动态信息33条,部门文件2条、计划总结1条、人事任命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2条、公示公告4条,审计结果3条、公开指南1条、公开年度报告1条。在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条。

(二)依法申请

2020年接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信息管理

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上报,办公室进行信息文字审核,分管领导负责内容把关。

(四)平台保障

政务网站在区大数据管理局的指导下,按照政务公开规范要求设置公开界面,完善公开内容。政务微信由专门机构负责维护管理。信息发布专人负责确保内容无误。重视网络安全,进一步善恶安全硬件设备的配置。除了自有平台,积极向《中国审计》、《中国审计报》和《浙江审计》等专业报刊杂志投稿,积极宣传审计成效和推广审计方法。

(五)监督保障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每季度一次政务公开工

作情况阶段性总结,积极参加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培训,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强化考核、督查,全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对政务公开工作社会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做好社会评议工作,充分做到公开及时、全面、有效。

二、立足审计职能,促进审计公开

(一)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强化

年初,随着我局领导班子分工的调整,及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突出了办公室的具体责任和各科室的相关责任,强调了信息发布的审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将被审计单位整改公告公布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常态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明确信息发布重点,内容不断深化

结合审计工作职能,在推进日常政务信息公开的同时,注重审计业务内容的公开透明化。进一步强化了审计报告的公开发布,进一步强化了审计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进一步强化审计项目相关信息事前事后的公布,进一步强化审计工作动态的更新,进一步强化了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的传达。

(三)丰富信息发布渠道,影响不断扩大

在利用统一的政务信息发布平台(政务网站)发布相关信息的同时,也注重新媒体渠道的应用。建立微信公众号,根据工作实际,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内涵涵盖重点工作、重要学习、业务动态、审计成果、审计课堂等等。在做好自身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督促被审计单位依据规定要求及时开展审计信息发布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31606元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0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在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公开的及时性上,与公众的要求,与《条例》要求还与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以及时效性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还不够深刻。在具体信息发布内容的把握上还不准,对信息的保密要求、敏感性处理上还有一些疑惑。需要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的监督、检查和评议,确保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具体工作人员的培训,强化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的学习,提升综合素质,加深工作理解;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对审计业务信息的审核,推进审计业务更加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