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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府办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华市金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1〕20号

发布时间: 2021-10-21 09:03 信息来源: 金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访问次数: 字体:[ ]

鉴于近日陕西、甘肃、内蒙古等省份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为降低疫情输入风险,现就进一步加强金东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请10月6日之后有陕西西安市,内蒙古阿拉善盟,宁夏银川市,甘肃兰州市、张掖市、酒泉市、嘉峪关市,湖南长沙市、贵州遵义市、北京市丰台区等地旅居史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

二、各类用人单位、旅行社、学校幼儿园、宾馆酒店应对14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开展主动排查,及时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有关信息。

三、各乡镇(街道)应强化基层网格排查管控机制,严格落实“五包一”责任制,恢复省外来返人员信息登记制度,每日开展摸排调查。对省外来返人员进行健康码、行程码、接种码三码查验。对10月6日以后从省外非疫情重点地区来返人员,追踪到即引导其到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发现涉疫重点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四、对有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社区建设管理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铁路西村街道、雁北街道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已公布的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金东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五、对有北京市丰台区看丹街道、新村街道,甘肃省嘉峪关市、兰州市城关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霍尔果斯市、伊宁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金东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

六、火车站、养老院、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饭店、农贸市场、电影院、景区等公共场所从即日起恢复查验行程码,同时进一步加强测温验码戴口罩、通风消毒控人流等常态化防疫措施。

七、举办各类人员聚集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线下20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必须提前15天向区卫健局报备疫情防控方案,通过专项评估研判,方可举办。任何人员聚集活动不得邀请近14天内有本土病例的省份人员参加,邀请省外来宾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首诊责任,加强院感防控,落实传染病报告职责。未规范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卫生机构一律不得违规收治具有发热、头痛、咽痛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患者。药店不得向具有发热、头痛、咽痛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患者销售退热、止咳等药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和报告制度。

九、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发展,合理安排行程,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省份。如必须前往的,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十、近期气温骤降,请广大市民及时注意保暖,避免因外感风寒而引起感冒发热。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进入公共场所坚持佩戴口罩,配合测温验码,保持社交距离,养成讲卫生、勤洗手、常通风、勤锻炼等良好卫生生活习惯。

十一、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症状,应就近前往规范设置的发热门诊(诊室)就医,并进行核酸检测。就医途中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二、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合力巩固人群免疫屏障。近期金东区正在开展新冠疫苗加强针的接种工作,请18岁以上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感染高风险人群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尽快前往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约接种。



金华市金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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