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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728895273B/2021-141131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金东区政府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1-11-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东区推进企业股改重组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1-11-16 15:12 信息来源: 区金融办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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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凤凰行动”计划(2021-2025)和市政府《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尖峰行动”的意见》(金政发〔2021〕2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企业上市和资本市建设,特制定《金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股改重组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意见》(金区政〔2021〕80号)(以下简称“《意见》”)。

二、制定依据

2018年,根据金华市“尖峰行动”要求,我区在《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金区政〔2018〕73号)中配套了创新金融配置服务政策措施,对推动我区企业上市产生了积极效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凤凰行动”计划(2021-2025)和市政府《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尖峰行动”的意见》(金政发〔2021〕2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企业上市和资本市场建设,2021年二季度开始,区金融办按照政策延续、迭代升级思路,开展了新版政策制订工作。在总结提炼原有政策,借鉴兄弟县市区做法,多方拟上市公司、券商中介机构和浙江股交中心意见建议,多轮反复修改、事先绩效评估的基础上,制订了征求意见稿,并组织区级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较好地体现了政策推动的前瞻性、针对性、可行性,为我区“十四五”时期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主要内容

《意见》由推动企业股改、支持企业挂牌上市、鼓励企业并购重组、加大企业直接融资等四部分组成,主要政策措施16条。其中推动企业股改方面,重点是减轻企业股改上市过程中的成本、强化上市后备梯队建设;支持企业挂牌上市方面,对企业境内外上市、新三板挂牌、浙江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以及招引外部上市公司分别制订了奖励条款;鼓励企业并购重组方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监管的最新导向;加大企业直接融资方面,对企业再融资和木头项目落地制订了相应奖励条款。具体政策调整如下:

(一)推动企业股改方面举措5条。对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不含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介合同费用及企业付款凭证给予4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原政策为20万元);增加企业改制净资产增值部分奖励、拟上市企业股改过程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个人股本奖励。

(二)支持企业挂牌上市方面举措4条。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奖励10万元(原政策为20万),在新三板市场)挂牌后分阶段奖励50万元(原政策为30万),增加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科创助力板挂牌、境内外上市以及新三板(上市)企业迁入的奖励。

(三)鼓励企业并购重组方面举措4条。一是新增对企业并购重组,根据不同的情形不同的规模给予一定比例的地方贡献奖励;二是新增上市公司对外开展并购重组并达到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完成后给予一次性300万元补助;三是允许并购重组企业间合并用水用电、排污许可证和亩产税收。涉及项目审批、环评、能评等相关批准文书,可按更名方式开通绿色通道办理;四是优化对并购重组的综合金融服务。

(四)加大企业直接融资方面举措3条。一是新增企业直接融资募集资金投资于我区的,每期给予融资额1%的奖励;二是新增按规模分级别给予地方综合贡献奖励;三是新增鼓励辖区内证券营业部开拓发展个人限售股转让交易业务,奖励主体为限售股股东和证券营业部。

四、其他

解读机关: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176736

解读人:熊健(金融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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