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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东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22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1-12-20 10:00 信息来源: 区住建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代表:

您在人代会上提出的《关于设置农村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处置点的建议》我局已经收悉。感谢代表你对我区农村建筑垃圾的关心和支持,现针对你的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金东区8件民生关键小事推进方案的通知》(金东区委办[2019]44号)三年行动要求,做好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清运和处理。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存在部分乡镇街道落实不到位,未及时督导所在辖区投放管理责任人设置投放点位,导致大件垃圾乱堆乱放严重,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为破解此类难题,加强大件垃圾回收管理,建立完善的大件及建筑装修垃圾单独收运监管体系。区垃圾分类办计划委托清运公司进行统一收运。通过督导投放管理责任人在村庄及住宅小区(城中村)内设置大件及建筑垃圾投放点,民众可直接将大件垃圾投放至大件垃圾投放点,或通过电话和网络预约的方式,由指定的大件垃圾回收企业上门回收。收集的大件及建筑垃圾集中由回收企业清运至金华市大件垃圾处置中心、建筑垃圾处置中心破碎并进行资源化利用。并强化大件垃圾收运监督考核,通过制定清运公司管理考核细则,每月采取日常监管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清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保障清运服务质量,并增派两辆巡查车,对投放点点位进行巡察收集,避免出现点位垃圾堆积情况。

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