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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投资促进中心金东区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1-12-09 21:10 信息来源: 区投资促进中心 访问次数: 字体:[ ]

刘**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关于扶持律师行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化法治金东建设,促进金东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金东区实际,针对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且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在金东区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及执业的律师,提出以下扶持意见。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一)鼓励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以律师事务所2021 年专职执业律师人数和业务收入为基础,从2021年起,对首次达到专职执业律师一定人数及一定业务收入的律师事师,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鼓励律师事务所品牌培育。以吸引优秀律师事务 所落户金东为目标,对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地到金东区满一年的,分别给予一定的扶持奖励。

(三)鼓励在金东区设立办公场所。律师事务所如在金东购买自用办公商业用房或者租赁办公用房的,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

二、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

(一)加强律师人才培养。全面实施律师行业领军人物、优秀专业(含涉外)律师和优秀青年律师培育行动计划,区财政每年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律师髙端人才培训。设立律师专业技术职称晋级奖励,对晋升为一级、二级律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当年分别给予一定金额奖励。

(二)加强律师人才引进。引进一级、二级(或博士、硕士学位)的执业律师,在本地缴纳社保满一年的,给予律师事务所薪酬补贴。律师事务所引进的具有全日制法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执业律师,按照市区人才补贴相关政策享受奖励补贴。

(三)加强行业主体责任。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是律师培养的主体,发挥金华市律师协会金东分会的作用,由律协分会和律师事务所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青年律师培养,律师事务所获得的奖励资金应当主要用于青年律师培养。

三、强化公职律师队伍建设

鼓励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 职业资格考试,并为报考人员提供必要的考前复习时间。相关费用报销事项按干部教育培训文件执行。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对公职律师的执业活动应给予支持、帮助和鼓励,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探索将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等工作相结合,更大限度地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

四、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一)引导律师参政议政。强化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引导律师积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荐有意向有能力的律师加入“两代表一委员”队伍,引导律师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吸收律师参加各级各类咨询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司法改革、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二)强化律师权利保障。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维护律师合法权利。

(三)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依法厘定社会律师与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范围,规范公民代理诉讼行为。加强对法律服务咨询类公司设立和经营活动的监管。探索建立区市场监管、司法行政、公安、税务等多部门监管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取缔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违法经营主体、场所,依法查处超经营范围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下步我中心将协同司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创造条件逐步落实以上扶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