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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审核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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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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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1-02-0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东区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1-02-05 15:04 信息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突发事故应急管理机制,确保预防控制、处置救援等应急工作的统一高效、及时快速、协调有序,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发生几率,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损害及社会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国家应急管理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应急管理总局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金华市金东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综合治理。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在保证应急处置顺利进行的同时,切实加强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对环境的危害。

2、统一领导,快速反应,部门协作。必须坚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危化品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发生事故的企业或有关人员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严格服从命令,按照预案规定职责,迅速采取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结合实际。遵循科学原理,实现科学决策,以科技带动应急装备、技术、手段的改进和完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及实际情况,确保危化品事故预防和应对工作的科学性、安全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实战结合,加强认识。始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日常管理和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原则,提高思想认识,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切实做好应对危化品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应急力量准备,做到常备不懈。

1.4.危害分析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化品事故具有防控要求高、诱发因素多、突发性强、扩散速度快、危害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处置难度大等特点。在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过程中因泄露或操作不当,极易引发火灾、爆炸、设施损坏、环境污染等事故,从而极大地危害人身健康、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1.5.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或可能发生危化品突发事故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救援,包括: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危化品事故时;周边地区发生危化品事故可能危及本区交界地区安全时;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引发危化品事故时。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金东区危化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金东区危化品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接受区政府的统一领导。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金东公安分局局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

主要职责:负责危化品事故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研究决定应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各级各类应急力量、应急物资的管理、调配和使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2.办事机构及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危化专项预案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负责协调。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修订区级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制定配套预案;负责本区危化品事故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检查督促各项预防性措施任务的实施与落实;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各类相关信息,并根据上级决定组织发布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开展危化品事故基本防护常识的社会普及活动以及相关的演练、演习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该专项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办公室还要承担与市、其他市(县、区)以及区内应急办之间的协调沟通工作,申请增援、技术支持,报请有关事项,并会同宣传部门做好新闻报道相关工作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金东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金东消防大队、金东环保分局、区卫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宣传部、区交通局、区经商局、区气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

主要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预案启动后,负责危化品事故现场处置过程中的综合协调、指令传达、信息报送等工作。

2)应急管理局:负责非道路运输危化品事故的现场指挥工作,负责专家组的组建与管理,对危化品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提供技术支持;向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增援或提供技术支持的申请;指导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重点危化品从业企业的预案体系建设,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情况。

3)金东公安分局:受理事故报警;会同有关部门及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人员就地防护方案和紧急疏散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警力对现场及周边区域实施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并开辟应急通道,确保应急有关人员、车辆、器材装备的顺利通行;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治安秩序的维护;参与调查事故原因,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有关人员依法予以控制处理;境内高速公路发生危化品事故时负责与高速交警之间的沟通协调,以便其他成员单位进入高速公路进行现场处置。

4)区交通局:负责所有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工作,负责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单位、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资质审查和核发相关证件及监督检查;对相关单位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事故发生后的危险化学品转运工作;负责调集事故处置所需的大型机械设备及车辆,提供运力保障;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金东消防大队:发生危化品事故时,第一时间组织人力实施救援,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划定警戒区域,采取措施控制危险源;负责向市消防部门申请特勤队等应急力量增援;负责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其他有关指令。

6)金东环保分局:负责组织危化品污染事故现场有关环境指标的现场应急监测;向市环保局提出增援或提供技术支持的申请;配合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危化品污染环境事件的控制,并提出控制措施和处理方案;负责跟踪污染动态情况,对建立和解除污染报警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应急处置结束后,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受影响区域实施监测,直到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7)区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重点是风向、风力、气温等)实时监测预报信息;组织气象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携带相关设备进驻危化品事故现场;向市气象局提出增援或提供技术支持的申请。

8)区卫局:负责对事故造成的受伤、中毒人员进行紧急医疗救治,根据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对周边地区人群实施不良反应监测,会同环保部门开展水源监测;确定危化品事故急救定点医院,指导做好相关急救技术的培训和相应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的储备;负责向市卫生局提出增援或提供技术支持的申请。

9)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需要参与应急处置,对事故涉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提出处置意见。

10)区宣传部:负责协调区内媒体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危化品事故防护常识的宣传活动。发生危化品事故时,负责事故新闻报道工作,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待区外新闻媒体记者。会同公安部门开展网络舆情监控,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社会舆论。

11)区经商局:负责协调抢险物资的调剂和支援

12)区民政局:负责做好社会救助保障工作;会同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置受灾群众,组织发放救灾救济款物,保证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13)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危化品事故应急工作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14)区监察局:负责对各有关表面履行救援职责、工作效能等情况以及救援资金、物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的行政责任。

其他未列入本预案的部门和单位,根据需要随时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支持。

2.4.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预案启动后,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危险源控制组、伤员抢救组、灭火救援组、安全警戒和疏散组、物资供应组、环境监测组、专家咨询组。

1、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消防大队和质监分局组成,由消防大队负责;人员由消防队员、专业抢险队员和有关专家组成。

2、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卫局急救中心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由卫健局负责。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

3、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后协助事故现场的净化工作。该组由消防大队和专业消防队伍组成,由消防大队负责

4、安全警戒和疏散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车辆、船只和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该组有公安分局、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公安分局负责

5、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运送、供应。该组由区经商局、交通局等部门组成,由区经商局负责

6、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测定危险物质的成分、浓度和污染区域范围,向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报告环境污染的监测情况,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组织相关部门提出环境修复的方案并由当地政府组织实施。该组由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组成,由环保分局负责。

7、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应急管理局和质监分局组成,由应急管理局负责

2.5.基层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重点危化品从业企业要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负责编制本级的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隐患排查和监控,组织一定人力的应急队伍并储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发生危化品事故时,主要任务是稳定民众情绪,做好宣传解疑工作,根据上级决策组织疏散、妥善安置受影响人群,为应急处置提供后勤保障。

3.预防监测与预警

3.1.预防监测

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环保等负有危化品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对本区从事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的行为和处置废弃危化品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程序,各乡镇(街道)要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

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建立符合本区实际的危化品安全管控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定期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分析机制,实现风险识别、危险控制、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从事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的企业要主动接受行政监管,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强化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资金到位、预案到位。

3.2.信息管理

危化品事故隐患信息主要通过现有的110119120等报警资源和社会举报获取,任何个人、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均可通过移动电话、有线电话或来人进行举报。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危化品隐患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

3.3.预警

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收集事故相关信息,对事故级别、影响范围进行研判后,经指挥部主要领导审定批准后,向有关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同时报应急办。

根据事故的紧急程度、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经区应急办领导同意,采取适合方式和有效途径向社会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部、有关单位、事发地镇、乡要按照预案规定及时做出部署,迅速采取行动。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有关单位接报后,要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危化品事故信息,同时报应急办。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要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补报详情。在事故信息确认后,由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有关部门。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名称、时间、地点(设备或设施名称);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事故概况和先期处置情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事故对周边环境影响情况。

任何单位、个人对事故相关信息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漏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漏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事故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可越级报告。

4.2.先期处置

发生危化品事故时,无论级别高低、规模大小、损失轻重,事发单位在报警的同时,立即启动本级应急响应,采取就地保护措施,必要时组织人员疏散。

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就近组织人力、车辆、设备赶赴现场,划定警戒区域,开展救援行动,并采取措施控制危险源。

事发地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首要任务是组织救援,稳定民众情绪,做好宣传解疑工作,根据上级决策疏散民众并转移安置到应急避难场所;责成辖区警力实施安全警戒;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或应急办报告事故有关情况。

4.3.分级响应

1、响应分级

当本区辖区范围内发生或可能发生危化品事故或者周边地区发生危化品事故可能危及本区交界地区安全时,经报请区应急办批准启动应急响应。

采取二级响应模式,即较大以上事故时,启动级响应,在启动级响应的同时,报请市应急办请求支援。

2、指挥协调

(1)本区辖区范围内发生危化品事故时,指挥部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并担任现场总指挥,负责事故处置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

(2)周边地区发生危化品事故可能危及本区交界地区安全时,指挥部主要领导同志要在指挥部办公室现场办公,对防范应对工作进行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必要时,要赶赴现场。

(3)危化品事故有进一步发展趋势的或启动级响应后,区内各项工作服从区应急委的统一指挥、领导、协调。

4.4.响应措施

1、发生一般(级)或较大事故(级)时,启动级响应。

(1)基本响应

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迅速集结到位,按照预案规定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响应措施包括:

立即组织搜救受害民众,对受伤、中毒人员开展紧急医疗救治。

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根据事故影响范围,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设立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及事故可能影响区域等三类工作区域(划分原则及注意事项参照附件2),梯次设立警戒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护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人员疏散,可分为紧急撤离和就地保护两种。紧急撤离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在有充足时间告知群众进行准备的情况下,撤离是最佳保护措施。就地保护是指组织群众进入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内,直至威胁解除。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采取此项措施,通知建筑物内的人关闭所有门窗和通风、加热、冷却系统,并就地取材进行自我防护。

处理危险源。迅速开展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源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并采取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有效处理危险源,防止可能发生的衍生事故、次生灾害。(一般情况下,危险源最终由市环保局或事故责任企业负责处理,指挥部责成有关单位协助)。

处置突发事件。各相关责任单位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因危化品事故引起的衍生事故和次生灾害。

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应急管理、环保、公安、交通、消防、气象等部门适时向上级部门提出增援和提供技术支持的申请,并做好与市级应急组织机构、有关部门和高速交警之间的沟通联系。

清理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实施实时监测,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予以处置。

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调查,及时反馈、报告调查结果。

及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随时向区应急委主要领导报告,经审定同意,由应急办统一向市应急办或市级有关应急组织机构报告。

做好网络舆情监控、社会舆论引导和区外新闻媒体的接待服务工作。

安全防护措施。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根据危化品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群众的安全防护:根据不同危化品事故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2)紧急响应

当周边地区发生危化品事故可能危及本区交界地区安全时,要做好以下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立即与有关地区或部门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情况,及时向指挥部主要领导和应急办报告,随时续报;指挥部办公室要密切关注事故发展,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会商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和防范应对措施;交界地区镇、乡要切实落实防控措施,环保部门做好区域环境监测,气象部门做好风向监测,消防部门做好战备准备。

当本区辖区范围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引发危化品事故时,指挥办公室要立即指派专人赶赴现场,做好以下工作:迅速详细了解情况,及时向指挥部主要领导和应急办报告;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协助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发生重大事故(级)或特别重大事故(级)时,启动级响应(扩大响应)。

当危化品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或已超出本区处置能力时,指挥部要及时报请区应急委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应急办向市级应急组织机构申请启动市级预案,本区启动级响应,加大应急处置力度,并调配足够的人力、物力、物资,接受市级统一指挥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4.5.响应结束

当受影响民众全部得救并得到妥善安置,危险源得到有效处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完全消除后,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金东消防大队、金东环保分局、区卫生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确定,随后报区应急指挥部并经应急委领导批准,宣布应急结束。

4.6.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由区政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客观、全面。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提供新闻稿件、接受媒体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相关信息稿件由指挥部办公室、宣传部共同起草拟定,因危化品事故引发其他灾害事故及其处置的有关信息由相应指挥部办公室或责任单位提供,报区应急办有关领导审定。

确定由市级有关单位负责统一发布事故信息的,本区有关信息必须经区应急办主要领导审定后,由应急办统一上报。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事发地乡镇(街道)负责善后处置相关工作,包括受害人员安置、征用物资补偿、社会救助等事项,协调做好伤亡人员的抚恤、赔偿事项,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和污染区域清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监督事发单位、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随时通报进展情况。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在应急结束后继续做好善后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后续影响。

(1)卫生部门在采取初步急救措施后,尽快将受害、中毒人员转送定点医院进行治疗。按照相关标准规定,组织专业力量对事发地周边区域采取卫生防疫措施,并对有不良反应人群进行实时监测,直至不良反应完全消除。

(2)环保、卫生、应急管理等部门协助当地政府继续做好污染物无害化处理、环境监测等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并出具相关报告。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并出具相关报告。

(3)对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

5.2.调查评估

指挥部办公室要在事故处置结束后,立即着手搜集各方面信息,在7天内将应对工作形成总结报告报应急办。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原因、处置过程、处置结果等;同时就应急救援职责履行情况和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确定由市级应急组织机构或市级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调查评估的,经区应急办主要领导同意,指派本区相关部门给予全力协助。

6.应急保障

6.1.救援装备保障

危化品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装备。经商、消防等部门根据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和特点,储备必要的特种专用装备,并统一清理、登记可供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 

6.2.应急队伍保障

因我区危化品从业企业规模小,职工人数少,必须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并作为第一响应梯队;突发危化品事故较大时,通过市应急管理局向专业救援队伍浙江三美化工有限公司求援。公安、武警消防部队是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他兼职消防力量及社区群众性应急队伍是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补充力量。

应急管理部门要组建危化品应急技术保障队伍,同时指导危化品从业企业、各有关部门、各镇、乡配备专兼职应急人员、装备,开展长期性业务培训和演习,促使其保持战斗力,常备不懈。

交通部门要组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习,负责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资质审查和核发相关证件及监督检查。

6.3.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部门要按照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标准要求,培训一支具备业务技能的医疗救护队伍,并长期储备一定数量的专用药品和医疗器械,在接到指令后能够及时调用,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实施医疗急救。

6.4.资金保障

要合理安排危化品安全专项经费,有关设备购置等所需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各相关单位要设立专项资金,保障事故防控工作所需经费。财政部门要对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评估。

6.5.技术保障

应急管理局要组织指导有关部门,根据本区辖区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普查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和化学品基础数据库,为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同时逐步建立危化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关键设备设施的动态化和信息化监管,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应急管理局要聘请市级以上专家成立专家组,必要时可协调市级应急组织机构共享技术资源,为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交通局根据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单位具体情况,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和运输危化品种类基础数据库,为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

环保局和市场监管局负责环保及压力容器方面的技术支持,必要时可协调市级直属单位共享技术资源。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

危化品从业单位按规定向公众和职工说明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危化品的危险特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

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我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参与,组织面向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广泛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生产和应急避险意识。

7.2培训

危化品从业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部门负责培训考核各危化品从业单位的应急管理人员和救援人员的培训,并将应急管理培训内容列入各级行政管理培训课程。

7.3.演练

危化品从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本单位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于演练结束后向区应急管理局提交书面总结。

乡镇(街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定期组织本辖区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于演练结束后向应急办提交书面总结。

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全区范围内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评估应急救援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并于演练结束后向市应急办提交书面总结。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金东区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和解释。区有关部门和各镇、乡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配套的应急预案或实施方案。

随着应急相关法律法规的编制、修订和完善,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更新一次。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危化品事故处置技术原则

        2.危化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3.事故应急处理流程图

        4.区指挥部成员及专家通讯录

        5.应急管理系统工作联络表

 

 

 


附件1

 

危化品事故处置技术原则

 

危化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在启动实施预案时,应根据不同事故类型遵循有关处置原则:

一、泄漏事故及处置原则

()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置时,应注意人员的安全防护:

1.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2.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介质,事故中心区域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态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3.如果泄漏物是有毒介质,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离式空气呼吸器。为了在现场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根据不同介质和泄漏量确定夜间和日间疏散距离,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态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4.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严格按专家组制定的方案执行。

()泄漏源控制

1.根据专家组制定的方案,由事故单位负责切断进料或隔离物料。

2.堵漏。经专家组制定方案后由专业检维修人员实施。

()泄漏物处理

1.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堤内和堤外雨水阀切断阀,防止物料沿阴沟外溢。

2.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或能抑制物性的中和介质,加速气体溶解稀释和沉降落地。对于可燃物,可以采用断链和覆盖窒息,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根据物料的相对密度及饱和蒸气压大小确定用干粉中止链式反应、泡沫(或抗溶性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3.收容(集):对于大型容器和管道泄漏,可选择用膈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4.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二、火灾事故及处置原则

()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化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1.先控制,后消灭。针对危化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2.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3.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对于可燃气体没有完全清除的火灾,应在上、中、下不同层面保留火种,直到介质完全烧尽。火灾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消防部门许可,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及处置原则

()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即使在扑救周围火势以及冷却过程中,不小心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了,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也必须立即用长点火棒将火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

()首先应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如果火势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辐射威胁的压力容器,能疏散的应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如果是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首先设法找到并关闭气源阀门。

()储罐或管道泄漏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卡管工具等)。

()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扑救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储罐或管壁。火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一般情况下完成了堵漏也就基本完成了灭火工作,但有时一次堵漏不一定能成功,如果一次堵漏失败,再次堵漏需一定时间,应立即用长点火棒将泄漏处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以防止较长时间泄漏出来的大量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从而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准备再次灭火堵漏。

()如果确认泄漏口很大,根本无法堵漏,只需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一直到燃气燃尽,火势自动熄灭。

()现场指挥部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遇有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现场指挥必须适时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四、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及处置原则

易燃液体通常也是贮存在容器内或用管道输送的。与气体不同的是,液体容器有的密闭,有的敞开,一般都是常压,只有反应锅(炉、釜)及输送管道内的液体压力较高。液体不管是否着火,如果发生泄漏或溢出,都将顺着地面流淌或水面漂散,而且,易燃液体还有比重和水溶性等涉及能否用水和普通泡沫扑救以及危险性很大的沸溢和喷溅等问题。

()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对较大的贮罐或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大面积(>50平方米)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对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用直流水、雾状水灭火往往无效。可用普通氟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扑灭。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

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扑救,水能覆盖在液面上灭火。用泡沫也有效。用干粉扑救、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虽然从理论上讲能用水稀释扑救,但用此法要使液体闪点消失,水必须在溶液中占很大比例,这不仅需要大量的水,也容易使液体溢出流淌;而普通泡沫又会受到水溶性液体的破坏(如果普通泡沫强度加大,可以减弱火势)。因此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也需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对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考虑到过滤式防毒面具范围的局限性,在扑救毒害品火灾时应尽量使用隔绝式空气呼吸器。为了在火场上正确使用和适应防毒面具,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

()扑救闪点不同粘度较大的介质混合物,如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必须注意计算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的时间,并观察是否有沸溢、喷溢的征兆。一旦现场指挥发现危险征兆时应迅即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扑救人员看到或听到统一撤退信号后,应立即撤退至安全地带。

()遇易燃液体管道或贮罐泄漏着火,在切断蔓延方向并把火势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同时,应设法找到输送管道并关闭进、出阀门。如果管道阀门已损坏或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塞材料,然后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其次再扑灭泄漏处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与气体堵塞不同的是,液体一次堵漏失败,可连续堵几次,只要用泡沫覆盖地面,并堵住液体流淌和控制好周围火源,不必点燃泄漏处的液体。

 

 


附件2

危化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根据危化品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与危化品事故源的位置划分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及事故可能影响区域。

()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化品浓度指标高,有危化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事故中心区的救援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危化品、清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非抢险人员撤离到中心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化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危化品气体。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到该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波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化品危害。该区域救援工作重点放在及时指导群众进行安全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做好基本应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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