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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

    330703000000/2021-46596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 发文字号:

    金东人社〔2021〕15号

  • 发布日期:

    2021-03-2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JDD13-2021-0003

  • 有效性:

    有效

  • 成文日期:

    2021-03-29

关于印发《金东区支持企业“开门红”稳岗优工惠才五条政策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29 11:07 信息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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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区直属各单位:

《金东区<支持企业“开门红”稳岗优工惠才五条政策>细则》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3日


金东区《支持企业“开门红”稳岗优工惠才五条政策》细则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企业“开门红”稳岗优工惠才五条政策》(金区疫情防指〔2021〕5号)文件精神,鼓励和支持企业留员工、稳生产,确保人力资源供应链畅通,促进经济高质量“开门红”,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企业“春假”技能培训补助申领

(一)申领对象

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

(二)申领条件

1.3月31日之前完成技能培训;

2.参加培训人员达到最低课时的;

3.如领班次补贴的,培训时间须在2月11日-26日期间,培训人数不得少于30人。

(三)政策待遇

1.一次性3000元的春假培训补贴;

2.整体到课率每课时均高于80%的,给予100元/人的补贴;

3.整体到课率低于80%发生一次的,给予80元/人的补贴;

4.整体到课率低于80%发生两次的,给予50元/人的补贴;

5.其余情况不予补助。

(四)申领材料

除《金华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金人社发〔2020〕17号)要求的材料外,无需额外材料。

(五)咨询受理地点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社保局A358办公室(地址:金东区光南路1329号,电话:82191979)。

二、劳务协作站集中送工补助申领

(一)申领对象

参照《金东区省外劳务协作工作站设立与管理办法(试行)》设立的区级劳务协作站。

(二)申领条件

1.成功在金东建站;

2.为区内企业集中输送劳动力,不收取额外中介费;

3.补贴人员首次在金东区范围内参保满3个月;

4.输送人员的参保关系在接收企业。

(三)政策待遇

1.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建站补助;

2.对输送500人(含)以下的,按500元/人给予集中输送补助;对输送500人以上的,超出500人部分按600元/人给予补助。每家劳务协作站最高7万元的绩效奖励参照《金东区省外劳务协作工作站设立与管理办法(试行)》。

(四)申领材料

1.《金东区劳务协作站集中送工补助申领表》(附件1)

2.《金东区劳务协作站集中送工名册》(附件2)

(五)咨询受理地点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社保局A358办公室(地址:金东区光南路1329号,电话:82191979)。

三、企业包车补助申领

(一)申领对象

区内规上工业、限上商贸业、龙头(骨干)建筑企业、重点在建项目。

(二)申领条件

2月28日之前包车接返员工的。

(三)政策待遇

给予包车费用50%补助,每家企业(项目)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申领材料

1. 包车合同复印件;

2. 包车发票原件与支付凭证(以银行回单为宜);

3.《金东区企业包车返岗补助申领表》(附件3)

4.《金东区企业包车返岗人员名册》(附件4)

(五)咨询受理地点

金华市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地址:金东区光南路1329号,电话:82191980)。

四、企业返岗补助申领

(一)申领对象

区内规上工业、限上商贸业、龙头(骨干)建筑企业、重点在建项目。

(二)政策待遇

市外老员工2月底返岗率(以2020年12月底参加工伤保险数据为准比对)高于80%的,给予150元/人的补助;返岗率低于等于80%且高于60%的,给予100元/人的补助;最高不超过8万元。

(三)申领材料

无需企业自主申报。根据各主管部门确认的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贸企业、龙头(骨干)建筑企业、重点在建项目名单,以2020年12月底与2021年2月底的参加工伤保险数据比对结果为准,经审核公示后,直接补助给企业。

(四)咨询受理地点

金华市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地址:金东区光南路1329号,电话:82191980)。

五、企业市场化招工补助申领

(一)申领对象

区内规上工业企业(服务业)、限上商贸业企业。

(二)申领条件

1.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用外地员工;

2.招用人员首次在金东区范围内缴纳社保满6个月;

3.招用人员参保关系在申报企业;

4.不含劳动派遣期间的服务费。

(三)政策待遇

给予合理中介费50%的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四)申领材料

1.《金东区企业市场化招工补助申领表》(附件 5)

2.《金东区企业市场化招工名册》(附件6)

3. 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工协议复印件。

4. 中介费用发票原件与支付凭证(以银行流水为宜)。

(五)咨询受理地点

金华市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地址:金东区光南路1329号,电话:82191980)。

六、企业自主招用技术技能人才补助

(一)申领对象

区内规上工业企业。

(二)申领条件

1.企业自主招用外地员工;

2.招用人员首次在金华大市范围内缴纳社保满6个月;

(三)政策待遇

招用普工的给予1000元/人的招工补助,招用高级工或副高职称人才、技师、高级技师的给予3000元/人的招才补助。

(四)申领材料

1.《金东区企业自主招工补助申领表》(附件7)

2.《金东区企业自主招工名册》(附件8)

3.高级工、副高职称人才、技师、高级技师还需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五)咨询受理地点

金华市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地址:金东区光南路1329号,电话:82191980)。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所有经费由区财政保障,支出渠道为保障企业用工专项经费,专项经费设在区人社局,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区内对行业另有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助。

(二)政策自《支持企业“开门红”稳岗优工惠才五条政策》下发之日起执行,至2021年6月30日止。有参保期限要求的,满期时间可在政策有效期外。

(三)各企业应如实申报各项补助,如发生申报不实、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的法律责任。

(四)本细则由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金东区劳务协作站集中送工补助申领表》

          2.《金东区劳务协作站集中送工名册》

          3.《金东区企业包车补助申领表》

          4.《金东区企业包车返岗人员名册》

          5.《金东区企业市场化招工补助申领表》

          6.《金东区企业市场化招工名册》

          7.《金东区企业自主招工补助申领表》

          8.《金东区企业自主招工名册》

         金东人社〔2021〕15号-关于印发《金东区支持企业“开门红”稳岗优工惠才五条政策细则》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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