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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公开
区人力社保局
2021-04-25
主动公开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四大战略”政策的通知》(金区委发〔2020〕11号)文件要求,帮助申请对象更好的了解政策细则,小编整理了相关政策解答,今天推出人才购房补助操作指南篇,一起来看看吧!
Q1.申请补助是哪些人?
答:符合条件的相关人才。
Q2.申请条件有哪些内容?
答:1.从2020年1月1日起,首次由金华市外全职引进至金东区企业(含区属国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2.工作满1年,在金华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
3.取得全日制学历、学位;
4.2020年1月1日后购买金东区围内首套商品住房;
5.本人及配偶在金华市范内没有享受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高端人才限价销售房等政策性住房等情况。
Q3.申请补助享受哪些待遇?
答:1.博士、硕士人才分别给予最高80万元、50万元购房补助(市级补助)。其中区级补助部分一次性发放,市级补助部分按照市级政策分3年发放。
2.本科人才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助(含市级补助)。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及金华生源地的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按照本科享受政策;
3.正高级人才,副高级、高级技师人才,工程师、技师人才分別别一次性给予最高80万元,50万元,10万元购房补助。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或高级工,仍按《关于助力人创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金区委【2017】21号)文件执行,一次性补助3万元。
5.上述各项补助额均不超过上证总购房价款的50%(不含独立购买车位、车库支出)。
Q4.申请补助有哪些程序?
答:1.申请人通过金东人才”在线平台注册账号;
2.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3.线上“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向受理点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4.区人杜局组织审查材料;
5.奖励对象和情况在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6.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核定;
7.区人社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