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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000259907XH/2021-141625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1-06-0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华市金东区曹宅单元(JD-08)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草案)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6-04 09:05 信息来源: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为科学合理地指导金东区曹宅单元(JD-08)地块的建设发展,有效促进该区块城镇功能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市政配套设施提升,曹宅镇政府组织编制了《金华市金东区曹宅单元(JD-08)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和“阳光规划”要求,现将专项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时间:2021年5月27日—2021年6月25日,共30日。

公告地点:金东区政府网站(http://www.jindong.gov.cn/col/col1229365745);曹宅镇政府公告栏。

对关心该规划和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我局将充分予以考虑。

反馈方式:(1)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金东区东宁路315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科(邮编321017)。

(2)电话方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科0579-82065171。   

金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

2021年5月27日


金华市金东区曹宅单元(JD-08)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东至黄金畈村,南至杭金衢高速,西至东垄水库,北至盆景园,面积为709.42公顷。

二、功能定位

工业、旅游综合发展的生态型省级历史文化名镇,以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和山水宜居为特色,同时还是曹宅镇行政办公、商业、文化教育等综合服务中心。

围绕该发展定位,利用好曹宅镇北历史文化底蕴上的优势,着力打造与曹宅古镇相协调的镇北、镇南居住生活片区,营造功能复合的高品质人居环境;同时优化镇东、镇西工业区的产业结构,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动镇东工业加速发展,促进镇区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和谐进步。

三、地利用规划

1、居住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的总面积为245.22公顷(包括二类居住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35.44%。

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177.87公顷,商住混合用地面积为65.76公顷,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1.59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36.8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5.33%。

其中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为3.55公顷,教育科研用地面积为27.59公顷,体育用地面积为2.02公顷,医疗卫生用地面积为3.5公顷,文物古迹用地面积为0.15公顷,宗教用地面积为0.05公顷。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为10.7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1.55%。

其中商业用地面积为7.22公顷,商业商务混合用地面积为0.57公顷,加油加气站用地面积为0.36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面积为2.5公顷。

4、工业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182.5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26.38%。

其中一类工业用地面积为37.38公顷;二类工业用地面积为145.16公顷。

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109.5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15.83%。

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为108.31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为1.2公顷。

6、公用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3.2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0.47%。

其中供水用地0.32公顷,供电用地0.3公顷,电信用地0.51公顷,广播电视用地0.16公顷,排水用地1.21公顷,环卫用地0.4公顷,消防用地0.38公顷。

7、绿地与广场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103.8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15.00%。

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77.78公顷,防护绿地面积为26.05公顷。

8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面积(公顷)

占总建设用地比例为

1

R

居住用地

245.22

35.44%

其中

二类居住用地(R21)

177.87


商住混合用地(RB)

65.76


服务设施用地(R22)

1.59


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36.86

5.33%

其中

行政办公用地(A1)

3.55


教育科研用地(A3)

27.59


体育用地(A4)

2.02


医院用地(A51)

3.5


文物古迹用地(A7)

0.15


宗教用地(A9)

0.05


3

B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10.75

1.55%

其中

商业用地(B1)

7.22


商业商务混合用地(B1/B2)

0.57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

2.86


4

M

工业用地

182.54

26.38%

其中

一类工业用地(M1)

37.38


二类工业用地(M2)

145.16


5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09.51

15.83%

其中

城市道路用地(S1)

108.31


社会停车场用地(S42)

1.2


6

U

公用设施用地

3.28

0.47%

其中

供水用地(U11)

0.32


供电用地(U12)

0.30


通信用地(U15)

0.51


广播电视用地(U16)

0.16


排水用地(U21)

1.21


环卫用地(U22)

0.4


消防用地(U31)

0.38


7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103.83

15.00%

其中

公园绿地(G1)

77.78


防护绿地(G2)

26.05


建设用地合计

691.99

100%

 

四、道路系统规划

结合上位规划,形成“四横三纵,次支成网”的道路网结构。

“四横”包括坦溪路(24米)、03省道(60米)、曹皇路(28米)、纬一路(21米);

“三纵”环镇西路(24米)、曹塘澧公路(40米)、镇东大道(24米)。

公交首末站:位于旅游大道东侧。

社会停车场用地:结合现状以及考虑镇区发展需要,设置5处社会公共停车场。

五、景观系统规划

规划在曹宅镇镇区内形成为“一轴、两带、一区、多点”的绿化景观结构。

“一轴”是指沿03省道两侧形成的动态城镇风貌展示轴;

“两带”是指沿东坦溪和西坦溪两岸形成的两条滨水景观带;

“一区”指的是位于曹宅村的古镇风貌展示区;

“多点”指的是东垄公园、后垄公园、东岩湖公园等景观节点。

六、历史保护区规划

曹宅历史保护区面积为12.80公顷。该区块原则上禁止新建建筑,主要以修缮为主,保持历史风貌。

自保护区边界开始东至东坦溪、南至坦溪路、西至西坦溪、北至环镇北路区域为风貌协调区。该区块主要以风貌管控为主,大体保持传统建筑风貌,与保护区内的建筑风貌协调一致,建筑层数以3层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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