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合理地指导金东区曹宅单元(JD-08)地块的建设发展,有效促进该区块城镇功能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市政配套设施提升,曹宅镇政府组织编制了《金华市金东区曹宅单元(JD-08)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和“阳光规划”要求,现将专项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时间:2021年5月27日—2021年6月25日,共30日。
公告地点:金东区政府网站(http://www.jindong.gov.cn/col/col1229365745);曹宅镇政府公告栏。
对关心该规划和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我局将充分予以考虑。
反馈方式:(1)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金东区东宁路315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科(邮编321017)。
(2)电话方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科0579-82065171。
金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
2021年5月27日
金华市金东区曹宅单元(JD-08)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东至黄金畈村,南至杭金衢高速,西至东垄水库,北至盆景园,面积为709.42公顷。
二、功能定位
工业、旅游综合发展的生态型省级历史文化名镇,以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和山水宜居为特色,同时还是曹宅镇行政办公、商业、文化教育等综合服务中心。
围绕该发展定位,利用好曹宅镇北历史文化底蕴上的优势,着力打造与曹宅古镇相协调的镇北、镇南居住生活片区,营造功能复合的高品质人居环境;同时优化镇东、镇西工业区的产业结构,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动镇东工业加速发展,促进镇区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和谐进步。
三、地利用规划
1、居住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的总面积为245.22公顷(包括二类居住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和服务设施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35.44%。
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177.87公顷,商住混合用地面积为65.76公顷,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1.59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36.8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5.33%。
其中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为3.55公顷,教育科研用地面积为27.59公顷,体育用地面积为2.02公顷,医疗卫生用地面积为3.5公顷,文物古迹用地面积为0.15公顷,宗教用地面积为0.05公顷。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为10.7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1.55%。
其中商业用地面积为7.22公顷,商业商务混合用地面积为0.57公顷,加油加气站用地面积为0.36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面积为2.5公顷。
4、工业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182.5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26.38%。
其中一类工业用地面积为37.38公顷;二类工业用地面积为145.16公顷。
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109.5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15.83%。
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为108.31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为1.2公顷。
6、公用设施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3.2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0.47%。
其中供水用地0.32公顷,供电用地0.3公顷,电信用地0.51公顷,广播电视用地0.16公顷,排水用地1.21公顷,环卫用地0.4公顷,消防用地0.38公顷。
7、绿地与广场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103.8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15.00%。
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77.78公顷,防护绿地面积为26.05公顷。
序号 | 用地代号 | 用地名称 | 面积(公顷) | 占总建设用地比例为 | |
1 | R | 居住用地 | 245.22 | 35.44% | |
其中 | 二类居住用地(R21) | 177.87 | |||
商住混合用地(RB) | 65.76 | ||||
服务设施用地(R22) | 1.59 | ||||
2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36.86 | 5.33% |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A1) | 3.55 | |||
教育科研用地(A3) | 27.59 | ||||
体育用地(A4) | 2.02 | ||||
医院用地(A51) | 3.5 | ||||
文物古迹用地(A7) | 0.15 | ||||
宗教用地(A9) | 0.05 | ||||
3 | B |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 10.75 | 1.55% | |
其中 | 商业用地(B1) | 7.22 | |||
商业商务混合用地(B1/B2) | 0.57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 | 2.86 | ||||
4 | M | 工业用地 | 182.54 | 26.38% | |
其中 | 一类工业用地(M1) | 37.38 | |||
二类工业用地(M2) | 145.16 | ||||
5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109.51 | 15.83% | |
其中 | 城市道路用地(S1) | 108.31 | |||
社会停车场用地(S42) | 1.2 | ||||
6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3.28 | 0.47% | |
其中 | 供水用地(U11) | 0.32 | |||
供电用地(U12) | 0.30 | ||||
通信用地(U15) | 0.51 | ||||
广播电视用地(U16) | 0.16 | ||||
排水用地(U21) | 1.21 | ||||
环卫用地(U22) | 0.4 | ||||
消防用地(U31) | 0.38 | ||||
7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103.83 | 15.00% | |
其中 | 公园绿地(G1) | 77.78 | |||
防护绿地(G2) | 26.05 | ||||
建设用地合计 | 691.99 | 100% |
四、道路系统规划
结合上位规划,形成“四横三纵,次支成网”的道路网结构。
“四横”包括坦溪路(24米)、03省道(60米)、曹皇路(28米)、纬一路(21米);
“三纵”环镇西路(24米)、曹塘澧公路(40米)、镇东大道(24米)。
公交首末站:位于旅游大道东侧。
社会停车场用地:结合现状以及考虑镇区发展需要,设置5处社会公共停车场。
五、景观系统规划
规划在曹宅镇镇区内形成为“一轴、两带、一区、多点”的绿化景观结构。
“一轴”是指沿03省道两侧形成的动态城镇风貌展示轴;
“两带”是指沿东坦溪和西坦溪两岸形成的两条滨水景观带;
“一区”指的是位于曹宅村的古镇风貌展示区;
“多点”指的是东垄公园、后垄公园、东岩湖公园等景观节点。
六、历史保护区规划
曹宅历史保护区面积为12.80公顷。该区块原则上禁止新建建筑,主要以修缮为主,保持历史风貌。
自保护区边界开始东至东坦溪、南至坦溪路、西至西坦溪、北至环镇北路区域为风貌协调区。该区块主要以风貌管控为主,大体保持传统建筑风貌,与保护区内的建筑风貌协调一致,建筑层数以3层为主。
扫一扫手机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