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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征集】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本建设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一轮东西部协作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婺爱秦巴”行动,巩固拓展我区东西部劳务协作成果,助力西部地区乡村振兴,推动对口地区在我区就业创业人数持续增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本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区政府网站(http://www.jindo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32668095@qq.com。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东区光南路1329号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2101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

    联系人:傅慧                   联系电话:82191979

    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

    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本建设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一轮东西部协作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婺爱秦巴”行动,巩固拓展我区东西部劳务协作成果,助力西部地区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本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深入推进我区对口帮扶地区劳务协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围绕中央、省市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决策部署,巩固“春暖牵手·就业金华”协作成果,以 “婺爱秦巴”专项行动为抓手,做深对口举措,全力推进“金东-丹巴、成县、康县”等专项劳务协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政策支持,拓展协作领域,创新工作举措,推动对口地区在我区就业创业人数持续增强,助力对口地区实现乡村振兴,为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本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二、具体措施

    (一)强化创业就业政策支持。推进我区创业就业政策与对口地区共享,将对口地区脱贫人员(即2021年之前的建档立卡人员,下同)纳入我区就业创业政策扶持范围。给予吸纳对口地区脱贫人员的企业社保补贴;给予在我区实现创业的对口地区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给予在我区创业的对口地区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三年创业租金补贴。

    (二)支持利用网络招工招才。利用互联网手段常态化开展网络对口招工招才。利用抖音公众号等作为向对口地区展示我区经济、自然、人文及用工环境的主要窗口,及时更新有用工用才需求重点企业、项目情况,搭建网络对接桥梁。 建立两地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网站联盟,每年安排不少于2次人力资源市场信息互通共享。建设专用视频公共招聘场所,支持企业采取远程招聘、网络面试等方式招聘对口地区人员。

    (三)积极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每年安排区内企业赴对口地区开展劳务协作对口招聘会,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按实际产生费用,给予组织招聘的第三方每场招聘会不超过3万元补贴,并给予每家参会企业不超过3000元的招聘补贴。给予在我区企业入职满6个月的对口地区人员一次性2000元就业补贴。

    (四)深化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将对口地区脱贫人员优先纳入我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象范围,落实培训补助政策,积极组织好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各行业主管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到当地为有创业就业意愿的人员开展直播培训、岗前安全培训、乡村振兴培训等就业技能方面的培训。

    (五)支持企业开发爱心岗位。积极发动企业重点面向对口地区脱贫人员,开发不讲文化、不讲技能、月工资4000元以上的爱心岗位,可参照金华市公益性岗位政策给予企业岗位补贴。对吸纳对口地区脱贫人员50人以上的企业,再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六)发挥人力资源机构作用。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对口地区开展劳务协作,提高劳务协作组织化、专业化水平。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组织地招用对口地区脱贫人员来金东就业,并依法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的,经确认可按一次性1000元/人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七)创建对口劳务协作基地。鼓励区内人力资源机构在对口地区建立劳务协作工作站,适当放宽在对口地区设立区级劳务协作站和评选优秀站点条件。对口地区来金东建立劳务协作站的,可在浙中(金东)人力资源产业园内提供免费的工作场所和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

    (八)设立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在对口地区设立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利用区内电子商务、带货直播、快递物流、平台经济、农业、文旅等产业发展优势和经验,帮助对口地区培养一批创业致富带头人。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可参照村级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平台申请每年不超过5万元的工作经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将东西部劳务协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区人社局要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好八个方面的对口举措,落实劳务协作措施。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发改部门要加强协作工作协调,经商、商务、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和交通部门要各司其责、强化配合。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劳务协作台账实名管理制度,及时归档各项资料。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劳务协作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劳务协作高效、有序开展。要建立分析反馈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劳务协作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劳务协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确保工作实效。坚持“聚焦重点,辐射周边”,以省市各项劳务协作工作任务为目标,加强与对口地区信息互通和互访交流。充分发挥基层服务平台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创新工作方式,跟踪对口地区脱贫人员就业情况,确保来一人就业一人。

    (四)加强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对口帮扶和劳务协作目标责任,做实工作措施、规范管理和使用资金,以优良作风扎实推进东西部劳务协作,坚决杜绝该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生。

    四、本意见与省市区相关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处理,自省市确认我区对口地区起执行。


    一、制定本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一轮东西部协作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婺爱秦巴”行动,巩固拓展我区东西部劳务协作成果,助力西部地区乡村振兴,推动对口地区在我区就业创业人数持续增强,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并已征求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商务局等部门广泛意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0条并做了吸收和改进。

    二、制定本文件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依据省人社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的通知》(浙人社〔2018〕124号)、《省对口办关于印发新一轮浙川东西部协作县县结对关系的通知》(浙对口办〔2021〕6号)、《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婺爱秦巴”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的通知》(金人社发〔2019〕47号)等相关政策。

    三、本文件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做好“三帮三强”,全力开展“婺爱秦巴”专项行动,推进“金东-丹巴、成县、康县”等专项劳务协作,强化政策支持、拓展协作领域、健全协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加强资金保障,推动对口地区在我区就业创业人数持续增强,为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本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实施意见参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的通知》的内容要点,分总体要求、具体措施、工作要求四个部分。其中具体措施分八条内容。主要在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创新就业创业方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1)强化创业就业政策支持。鼓励对口地区脱贫人员(即原建档立卡人员,下同)来我区就业创业,将对口地区脱贫人员纳入我区就业创业政策扶持范围。一是给予吸纳对口地区脱贫人员的企业社保补贴。二是给予在我区实现创业的对口地区脱贫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三是给予在我区创业的对口地区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三年创业租金补贴。

    (2)鼓励利用网络招工招才。为支持两地人力资源供求信息互通共享,缩小两地招聘成本,鼓励企业采取远程招聘或网络面试等互联网手段,常态化开展网络招工招才。一是利用抖音公众号等渠道宣传金东区。二是建立两地人力资源服务网络,每年安排不少于两次的信息共享。三是建立专用视频公共招聘场所。

    (3)积极开展专场招聘活动。为拓宽企业的招聘渠道,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每年可安排区内企业开展对口招聘会,为保证招聘效果,减少对口地区人员前期的生活压力,给予组织机构、参会企业、对口人员一定的补助。一是每场招聘会给予组织招聘的第三方不超过3万元,参会企业3000元/家的补贴。二是给予在我区企业入职的对口地区人员2000元/人的就业补贴。

    (4)深化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利用我区产业发展优势和经验,采取“过来培训”“过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将对口地区脱贫人员优先纳入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象范围。一是落实培训补助政策。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到当地开展就业技能方面的培训。

    (5)支持企业开发爱心岗位。积极发动企业重点面向对口地区脱贫人员,开发不讲文化、不讲技能、月工资4000元以上的爱心岗位。一是参照公益性岗位政策给予岗位补贴。二是对吸纳脱贫人口50人以上的企业再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6)发挥人力资源机构作用。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发挥作用,对有组织地招用对口地区脱贫人员来金东就业,给予机构1000元/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7)创建对口劳务协作基地。鼓励区内人力资源机构在对口地区建立劳务协作工作站。一是降低站点设立、评优条件。二是在浙中(金东)创新城内提供免费的工作场所和工作经费补助。

    (8)设立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在对口地区设立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帮助协作地区培养一批创业致富带头人。中心每年可申请最高5万元工作经费。

    四、起草过程

    1.调研论证情况。文件2021年7月25日由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2021年8月17日召开相关部门研讨会,收到意见2条,采纳2条,采纳“资金列明列支渠道”,写明相关资金由区级财政保障,若市级相关政策列明列支渠道的按市级文件规定执行。 采纳建议“对具体列支资金做出测算说明”,已向区财政局说明了资金测算。  

    2.征求意见情况。2021年8月10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书面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收到意见0条,采纳0条。

    3.本部门对文件的法制审查情况。文件于2021年9月14日已经由本机关法制部门审核(法制部门审核意见附后)。

    4.法律顾问的法律审查意见。

    5.文件的施行日期是自2021年省市确认我区对口地区起执行,载明有效期为3年。


    起草部门: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本建设的实施意见》于2021年 8 月 10 日在http://www.jindong.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止9月10日,我单位共计收到  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1329号金华市金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32668095@qq.com。

    联系人: 傅慧 ;联系电话:82191979。


    金华市金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