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金华市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金华海亮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1年第5号
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满足多样化教学的需求,我局制订了金华海亮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具体见附件),现予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20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金华市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邮编:321015
传真:82191950
电子邮件:542243374@qq.com
联 系 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82191945
附件:关于调整金华海亮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2日
金华市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调整金华海亮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金华海亮外国语学校:
你校《关于要求提高金华海亮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等规定,经研究,现就调整学费、住宿费标准等事项批复如下:
一、小学英才班学费基准价标准13000元/生·学期,初中校内北大班学费基准价标准18500元/生·学期,初中校外北大班学费基准价标准27000元/生·学期。
二、学生住宿费基准价标准2500元/生·学期。
三、学费、住宿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你校可在本基准价标准基础上,在上下浮动20%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四、学费、住宿费的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应按学期收取。
五、你校应按有关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除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六、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金华市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 日
一、制定本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金华海亮外国语学校从2018年办学至今学校已投入3000多万用于改造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化大楼,所有教育教学、文体活动、生活服务以及图书、实验、信息等设备设施均按国际一流标准配置,办学成本不断增加。
二、制定本文件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3.《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
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授予金华市辖区人民政府部分定价权限的通告》(浙价法〔2018〕141号)
5.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贯彻<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意见》(浙价法〔2018〕100号)
6.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
7.《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
三、本文件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减轻民办学校办学压力。
(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提高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
四、起草过程
严格按照政府定价程序,结合学校教育成本监审(调查)结果拟定,经价审会讨论通过后,形成征求意见稿。2021年8月12-20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起草部门:金华市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 日
2021年8月12日-2021年8月20日,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在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就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金华海亮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意见建议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0条公众意见,0条部门单位意见。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
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