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37289051608/2021-139667
单位审核公开
区经商局
2021-08-19
主动公开
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度金东区稳企赋能的八条意见第二批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收款收据,收据内容为2020年度金东区稳企赋能的八条意见第二批财政补助资金,加盖企业财务章并在收据背面备注企业银行账号与开户行等相关信息,并于2021年8月25日前交至金华市金东区经济商务局经济运行与合作科,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1339号,联系电话:82119990,逾期未提供收款收据将视为自动放弃资金补助,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下达2020年度金东区稳企赋能的八条意见第二批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金华市金东区经济商务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