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3734490491D/2021-139774
单位审核公开
区发改局
金东发改〔2021〕15号
2021-08-25
主动公开
金华海亮外国语学校:
你校《关于要求提高金华海亮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等规定,经研究,现就你校调整学费、住宿费标准等事项批复如下:
一、小学英才班学费基准价标准13000元/生·学期,初中校内北大班学费基准价标准18500元/生·学期,初中校外北大班学费基准价标准27000元/生·学期。
二、学生住宿费基准价标准2500元/生·学期。
三、学费、住宿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你校可在本基准价标准基础上,在上下浮动20%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四、学费、住宿费的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应按学期收取。
五、你校应按有关规定做好教育收费公示,除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六、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金华市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21日
抄送: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区政府。
金华市金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1日印发
扫一扫手机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