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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

    330703000000/2021-139828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经商局

  • 发文字号:

    金东经商〔2021〕22号

  • 发布日期:

    2021-08-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JDD03-2021-0001

  • 有效性:

    有效

  • 成文日期:

    2021-08-06

关于《金华市金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1〕6号)产值增长奖励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1-08-08 12:58 信息来源: 区经商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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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落实金华市金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1〕6号文件精神,积极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推动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补助对象

金义新区(金东)2021年规上工业企业

(二)补助标准

1.2020年度规上工业企业:2021年一季度规上工业产值高于2020年第三、四季度季均产值,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其中2021年一季度规上工业产值增速高于全区一季度平均增速,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2020年度“小升规”企业:2021年一季度规上工业产值高于500万元,且一季度增速高于全区平均增速,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本细则所涉及的奖励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

金华市金东区经济商务局

2021年8月6日

附件下载:金东经商〔2021〕2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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