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703000000/2021-139828
单位审核公开
区经商局
金东经商〔2021〕22号
2021-08-08
主动公开
GJDD03-2021-0001
有效
2021-08-06
为贯彻党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落实金华市金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1〕6号文件精神,积极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推动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补助对象
金义新区(金东)2021年规上工业企业
(二)补助标准
1.2020年度规上工业企业:2021年一季度规上工业产值高于2020年第三、四季度季均产值,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其中2021年一季度规上工业产值增速高于全区一季度平均增速,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2020年度“小升规”企业:2021年一季度规上工业产值高于500万元,且一季度增速高于全区平均增速,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本细则所涉及的奖励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
金华市金东区经济商务局
2021年8月6日
附件下载:金东经商〔2021〕2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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