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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037303100781/2022-115506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2-01-1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0 14:37 信息来源: 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2021年金东区住建局信息公开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和《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金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金区政办〔2021〕34号),我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创新政务公开载体,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并认真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较好地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了政府公信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1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累计公开135条,包括政策文件9份,政策解读2份,计划总结3份,人事任免1份,公告公示48份,工作动态35份,财政预决算2份,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4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份,建议提案1份,法治政府工作报告1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7份。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3件,均已回复,我局未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没有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情况

为了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我局采取多项举措,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

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负责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由专人进行收集、整理,经审核后发布,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抓好制度建设,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要求各职能部门按时按量公开在工作中产生政务公开信息,同时做好信息把关,杜绝不报、漏报、迟报等情况发生,定岗、定责确定专人从事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保障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严肃性,杜绝安全问题的发生。

3、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建立完善政府及部门重要政策文件数据库,推进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系统清理、实时更新本行政机关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由局起草及发布的重大决策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决策预公开,及时发布征求意见稿及相关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在公示期结束后公开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4、加强舆情监测工作

安排人员每天跟踪监测主要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关于本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掌握并认真做好筛选、登记、分析和评估工作,遇到问题早发现、早回复、早解决,遵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导向正确的原则及时做好舆情处置工作。

5、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长远发展,改变目前发现问题再整改,产生漏洞再补救的被动局面,我局加强单位内部科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顺畅的运行机制。同时加强和政务公开办及其他单位的学习和交流,学习先进的经验做法,互通有无、共享信息,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四)监督保障

切实将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的要求落到实处,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在局办公室设立了政务公开专岗并明确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了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机制,形成全方位、立体化传播态势,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同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政务公开培训,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2021年,我局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

(一)决策公开力度不强。如意见征集主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进行,较少通过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扩大传播效果,听证会、论证会、问卷调查、书面发函等征求意见方式运用还不够广泛。

(二)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在起草文件解读材料时存在照搬照抄政策性文件的情况,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关键问题还讲得不够全、不够清、不够透,解读不够亲民。(三)工作动态方式单一。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工作动态多以文字形式展现,数字化、图表、音视频、动漫等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内容还比较少,不够生动。

为此,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着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法治政府、透明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各领域公开内容,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未发出收费通知书。


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