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区生态环境分局获悉,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扩至“东二环路—南二环路—西二环路—北二环路”构成的合围区域(含边界道路),禁用时间为全天24小时。
“因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问题日益凸显,一台国三工程机械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分别是国六重型柴油车的4倍和45倍,约相当于800辆国六小客车,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之一。”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排气烟度检测结果未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工程机械(包括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摊铺机、叉车等)、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等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而应急、抢险等特殊工程使用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禁用区域限制。同时,新政实施以后,未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也不能在禁用区里使用,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在禁用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区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提醒,非道机械使用方要使用编码登记的机械,使用排放合格的机械和合格油品。机主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登录“金华非道路机械管理平台”查询环保信息和上牌申报,申报成功后,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将免费对机械进行上牌。
(记者 王特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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