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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求意见】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金东区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结合市区实际,制定了《金东区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县(市、区)兰台街33号金东区农业农村局,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34077814@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

    联系人:孔子鹰      

    联系电话:0579-82170697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以及省、市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工作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利用数字化改革应用“金地智管”,结合“金地码”,全面推行区、乡镇、行政村三级田长制,实现“一地一码”“以码管地”“以地管农”新模式,构建全域统领、属地负责、源头整治、码上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乡村振兴,保障粮食安全,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本贡献金东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严格保护。强化土地用途管制,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严防随意种植,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质量、产量有所提升。

    ——多级联动。构建分级负责的组织体系,强化区、镇、村三级田长管控协同,形成层层落实、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合力。

    ——数字赋能。结合“金地智管”数字化应用,利用图斑将全区粮地分解到最小颗粒,给每个地块制作“金地码”,实现“一地一码”,做到“源头一码清”“以码管地”“以地管农”。

    三、组织架构

    在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范围内实行田长制,区、镇、村分别设立三级田长。

    全区设立总田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设立副总田长,由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乡镇设立镇级田长,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设立镇级副田长,由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担任。各乡镇(街道)根据镇域范围明确责任区域。

    行政村设立村级田长,由各行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主任担任;设立村级副田长,由各行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督委员会主任担任。各行政村根据村域范围明确责任区域。

    设立田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职责

    总田长对全区各级田长制工作负总责,副总田长协助总田长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耕地、防止“非粮化”等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全区“非粮化”整治,指导镇级田长开展相关工作,对推进不力的镇、村田长进行约谈。

    镇级田长、副田长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田长制工作,协调解决田长制工作具体问题。组织指导村级田长工作,建立健全管护队伍,加强巡查检查,重点做好“非粮化”整治和“红码”销号等工作,并对村级田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村级田长、副田长负责组织实施本村耕地保护工作。重点管护粮食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监督耕地流转经营主体履行合同(协议)约定合理种植;完成上级田长交办的“红码”田块销号整治任务、“黄码”田块的种植动员;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田块的田埂、道路、水渠等配套设施开展定期巡查,对农业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过“金地智管”拍照上报;针对社会举报,涉及破坏粮地、“非粮化”“非农化”现象的,及时制止并上报“金地智管”平台,根据多跨部门职责交办至农业农村、资规、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实行销号处置。

    规模流转的承包经营大户要积极配合田长开展各项工作,协助田长做好其承包经营范围内的耕地保护工作(包括田块种植、基础配套设施运维、农业项目落实情况等)。

    田长制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各级田长体系的建立、督导、考核等整体工作负责,研究制定配套制度,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压茬推进、滚动安排,有序实施目标任务。

    五、主要任务

    (一)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坚持耕地利用优先序,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行为。加强耕地撂荒监测,强化政策引导,督促恢复耕种,切实防止耕地撂荒。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加强监管,严防擅自改变耕地用途,进行非农建设。

    (二)推进耕地质量保护。加强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综合利用工程、生物、农艺和农机等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药、肥料,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保护水平。

    (三)建立数字化监管体系。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拍摄、大数据等技术,依托“金地智管”数字化管理平台,通过图谱数据对比,监测农田利用变化情况,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创新“金地码”管理模式,实现“一地一码”“以码管地”“以地管农”,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六、工作机制

    (一)日常巡查机制。区级田长每季度开展巡查1次以上,镇级田长每月开展巡查1次以上,村级田长每周开展巡查1次以上。

    (二)监管预警机制。根据卫星遥感光谱分析、无人机影像以及田长的巡查反馈,“金地智管”系统后台及时梳理。产生绿码变色的情况,第一时间发出预警。涉及倾倒垃圾、占地建设等情况的,交办至资规、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涉及“非粮化”的,交办镇、村两级田长,相关田长接到预警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赶赴现场查验,督促限期整改并反馈上报,形成“监测-识别-预警-交办-处置-反馈”闭环。红码地块完成整治的,由村级田长提交红码转黄码申请,根据地块转码时间,定期通报。3个月以上未完成整治的,由总田长或副总田长约谈镇、村两级田长。

    (三)激励奖惩机制。区级田长制办公室各级田长制执行情况,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对严重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田长制的责任主体,落实党政同责,建立协调联动,支撑有力的保障体系。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区田长制建立和实施组织领导。要配备相应田长制工作人员,保障田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支持。为确保工作推进,区、镇、村各级要确保田长制工作经费,加大耕地保护工作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以耕地保护为核心,以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为目标,合理、有序、逐步协同调整有关补偿标准,推进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田长名单,大力开展田长制工作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关注支持,增强耕地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法治环境。


    一、起草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以及省、市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工作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农业高质量发展,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我区实际,起草形成方案初稿。并根据乡镇(街道)、资规分局、财政局、水务局、交通局等部门意见建议,形成此稿。

    二、主要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

    三、起草思路

    在《意见》起草过程中,我们重点把握:

    (一)在目标定位上。利用数字化改革应用“金地智管”,结合“金地码”,全面推行区、乡镇、行政村三级田长制,实现“一地一码”“以码管地”“以地管农”新模式,构建全域统领、属地负责、源头整治、码上管理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二)在工作职责上。总田长对全区各级田长制工作负总责,副总田长协助总田长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耕地、防止“非粮化”等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全区“非粮化”整治,指导镇级田长开展相关工作,对推进不力的镇、村田长进行约谈。镇级田长、副田长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田长制工作,协调解决田长制工作具体问题。组织指导村级田长工作,建立健全管护队伍,加强巡查检查,重点做好“非粮化”整治和“红码”销号等工作,并对村级田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村级田长、副田长负责组织实施本村耕地保护工作。重点管护粮食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监督耕地流转经营主体履行合同(协议)约定合理种植;完成上级田长交办的“红码”田块销号整治任务、“黄码”田块的种植动员;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田块的田埂、道路、水渠等配套设施开展定期巡查,对农业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过“金地智管”拍照上报;针对社会举报,涉及破坏粮地、“非粮化”“非农化”现象的,及时制止并上报“金地智管”平台,根据多跨部门职责交办至农业农村、资规、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实行销号处置。规模流转的承包经营大户要积极配合田长开展各项工作,协助田长做好其承包经营范围内的耕地保护工作(包括田块种植、基础配套设施运维、农业项目落实情况等)。田长制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各级田长体系的建立、督导、考核等整体工作负责,研究制定配套制度,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压茬推进、滚动安排,有序实施目标任务。

    四、主要框架和重点内容

    《金东区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共分七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二)基本原则。严格保护、多级联动、数字赋能。

    (三)组织架构。在全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范围内实行田长制,区、镇、村分别设立三级田长。

    (四)工作职责。对三级田长及承包大户工作职责进行明确。

    (五)主要任务。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推进耕地质量保护;建立数字化监管体系。

    (六)工作机制。日常巡查机制;监管预警机制;激励奖惩机制。

    (七)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支持;强化宣传引导。


    《金东区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月11日在http://www.jindong.gov.cn/art/2022/1/11/art_1229498486_975.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止1月17日,我单位共计收到 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县(市、区)兰台街33号金东区农业农村局;邮编:3210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34077814 @qq.com 。

    联系人:孔子鹰;

    联系电话:0579-82170697。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