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及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89号)等文件要求,经过社会组织申报自评、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第三方机构实地评估、评估委员会复核及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2021年度3家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现将评估等级结果通报如下:
一、4A级社会组织(2家)
金华市金东区大脚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金华市金东区佑心缘老人心灵呵护中心
二、3A级社会组织(1家)
金华市金东区慈善总会
希望获评等级的社会组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更好地引领全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金华市金东区民政局
2022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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