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37303100781/2022-144606
单位审核公开
区住建局
金东住建〔2022〕23号
2022-06-10
主动公开
根据《金华市金东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企业帮扶十条的通知》之第八条精神,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将实施细则予以公布。
一、对今年新供地工业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行全额先缴后返。
(一)帮扶对象及满足条件
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9月30日新供地的工业项目,并完成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企业。
(二)办理流程
填写《金东区企业帮扶“加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补助”审批表》等材料,需附供地合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发票等复印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返还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金东区财政局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程序兑现至企业。
二、对零增地二次开发工业项目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一)帮扶对象及满足条件
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9月30日零增地二次开发工业项目,并完成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企业。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最近一次审核的项目建筑面积为依据,经金东区经信局(二次开发办)审定,区发改局立项,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审批等程序。
(二)办理流程
填写《金东区企业帮扶“加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补助”审批表》。
三、申报材料
《金东区企业帮扶 “加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补助”审批表》
四、咨询受理地点
金华市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窗口(地址:金东区光南路1329号,电话:82176211)
金华市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9日
金东区帮扶企业“加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补助”免缴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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