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政策解读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3566996134K/2022-144684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府办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2-06-0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6-02 16:43 信息来源: 区行政执法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征求意见>
政策图解>
政策原文>

现就《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告(送审稿)》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名称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告(送审稿)》

发文单位: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

二、制定背景

2022年5月10日,金华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告》(金政告【2022】1号),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抓紧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于5月底前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到位。

三、制定依据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告》(金政告【2022】1号)

四、主要内容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告(送审稿)》包括公告正文、附件两个部分。

正文明确了自2022年06月01日起,将《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告》(金政告【2022】1号)明确的 28个领域共 1556 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至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除上述事项划转前已经立案但尚未结案的案件由原立案部门继续办结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处罚权。

附件为《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告》,涉及28个领域共1556项综合行政处罚事项(删除了5项市级执法事项,67项其他县市区执法事项)。

五、实施日期

自2022年06月01日起实施。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176970

解读人:陈  璐


扫一扫手机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