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育婴员
竞赛方式:个人项目
竞赛对象:本次大赛重点面对区教体局下属幼儿园从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二、命题标准
本次竞赛根据育婴员工作要求,紧密联系行业工作的实际,以《育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三级(高级工)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融入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试卷(题)由竞赛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
三、竞赛内容
该项目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比赛和实操技能比赛。
(一)理论知识考试
竞赛内容包含:育婴员职业道德基本知识;0-3岁婴幼儿教养基本理念、生长发育基础知识、生活照料和护理基础知识、日常生活中教育实施的基础知识;育婴员安全工作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理论知识试题为客观题,其中单选题占80%,判断题占20%。根据标准答案由裁判进行评分,总分为 100 分,题型包括单选和判断题。
竞赛形式:闭卷考试
考试时间:60分钟
(二)实操技能考核
本次竞赛实操技能试题依据《育婴员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 年版)实操技能比重要求命题,分实操笔试和技能操作 (含口述答题) 两种竞赛方式、按三个模块进行考核,总分 100 分,其中笔试考核占40 分、技能操作占 60 分,具体内容如下:
竞赛范围 | 生活照料 | 保健护理健康管理 | 教育实施 | ||
竞赛内容 | 食谱设计 | 生活护理(三选一) | 意外伤害应急处置(二选一) | 常见症状护理(六选一) | 个案分析与指导 |
分值比重(%) | 20 | 20 | 25 | 15 | 20 |
考试时间 | 10分钟 | 10分钟 | 5分钟 | 5分钟 | 10分钟 |
竞赛方式 | 笔试 | 实操 | 实操 | 口述 | 笔试 |
1.生活照料
( 1 ) 竞赛内容:为婴幼儿设计适合其年龄段的食谱
( 2 ) 竞赛方式:笔试
( 3 ) 分值与时间安排:本模块内容分为 20 分,须在 10 分钟内完成。
( 4 ) 竞赛要求:食谱设计符合营养标准、餐食时间合理、用量合理、种类多样、搭配合理。
2.保健护理、健康管理
( 1 ) 竞赛内容:婴幼儿意外伤害应急处置、生活护理、常见症状护理
( 2 ) 竞赛方式:技能操作、口述
( 3 ) 分值与时间安排:本模块内容分为 60分,须在 20 分钟内完成。
( 4 ) 竞赛要求:准备工作充分、操作流程正确、复述要领完整、操作动作正确、做好情绪管理,口述答题准确。
3.教育实施
( 1 ) 竞赛内容:个案分析与指导
( 2 ) 竞赛方式:笔试
( 3 ) 分值与时间安排:本模块内容分为 20 分,须在 10 分钟内完成。
( 4 ) 竞赛要求:根据提供的个案对婴幼儿的动作发展、语言能力、认知能力、社会性能力进行分析,能针对问题进行指导。
四、考核范围
(一)实操题
1.婴儿沐浴(实操)
2.新生儿抚触(实操)
3.婴儿被动操(实操)
4.婴儿气道异物急救(实操)
5.婴儿溺水应急处置(实操)
(二)口述题
1.常见疾病的护理--婴儿夜惊
具体要求:写出婴儿夜惊的原因、表现及预防和护理方法。
2.常见疾病的护理--高热惊厥的处理
具体要求:说出高热惊厥的原因、特征及预防
3.常见疾病的护理--脱水的护理
具体要求:说出脱水的原因、特征及预防
4.常见疾病护理-营养不良的护理
具体要求:说出营养不良的原因、特征及预防
5.常见疾病护理-缺铁性贫血的原因、特征及预防
具体要求:说出缺铁性贫血的原因、特征及预防
6.铅中毒的危害及防治方法
具体要求:说出铅中毒的原因、特征及预防
五、竞赛规则
(一)选手须知
1.选手在赛前20分钟凭参赛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理论考试迟到15分钟禁止进入考场,操作比赛开始时间未达赛场或证件不齐,视为自动弃权。
2.与比赛无关的资料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严禁携带手机、平版电脑等入场,如有携带,必须切断电源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否则按违纪处理。
3.试卷发放后,选手应首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参赛号,不得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4.选手不得要求监考人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错位、字迹模糊、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示意小声询问。
5.赛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交头接耳、夹带传递资料、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
6.比赛结束铃响,选手应立即停止答题,不得将试卷带出赛场。
7.对违反比赛规则者,取消比赛成绩。
(二)操作技能竞赛规则
1.操作技能竞赛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按技术要求完成,满分为100分。
2.如确因设备故障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由大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处理。
3.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4. 各竞赛队教练,在选手竞赛过程中,要远离赛区。
六、竞赛成绩评定
(一)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技术工作委员会的裁判组负责,
(二)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总成绩综合得分排定。总成绩=理论成绩(100)*30%+专业技能成绩(100)*70%。当出现成绩相同时,以实操成绩高为先,并在成绩登记中进行备注说明。
七、其它事项
其他未尽规定事项由大赛技术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2022年金东区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2022年 7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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