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 >> 意见征集

    【征求意见】关于征求《金东区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10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2019-2022年)》(浙农渔发〔2019〕12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浙农专发〔2021〕36号)和金华市农业农村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实施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方案的通知》(金市农通〔2020〕15号)等精神,高水平推进我区渔业养殖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保证政策制定科学合理,现对《金东区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8日。

    信函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1379号金华市金东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骆方超,电话:0579-82191358,邮箱:854714314@qq.com

    附件:金东区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金华市金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0日


    金东区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

    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10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2019-2022年)》(浙农渔发〔2019〕12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浙农专发〔2021〕36号)和金华市农业农村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实施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方案的通知》(金市农通〔2020〕15号)等精神,高水平推进我区渔业养殖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按照“依法治渔、创新驱动、质量兴渔、市场导向”的原则,以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为抓手,科学规划落实水产养殖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和生态健康养殖,落实“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不断强化养殖生产源头监管,着力推动水产养殖绿色变革,实现全区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健康养殖示范创建,依法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提升渔业水域环境质量,推动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到2022年底,我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完成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工作,禁养区无水产养殖行为,各级养殖水产品抽检合格率98%以上,阳性查处率100%,创建部、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0家以上,水产养殖设施化率达到25%,水产良种化率60%,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率100%,争取推广实施稻渔综合种养模式100亩以上,规模以上水产养殖主体全部实现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空间布局,改善水域环境

    1.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以《金东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为依据,统筹资源利用、生产发展、环境保护,明确界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的功能、分布和范围,实行分类管理,加强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依法核发养殖证,建立防止违法违规反弹的长效管理机制,稳定水产养殖面积,保障养殖生产空间。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资规分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2.大力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全域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工作,摸清规模化池塘养殖尾水处理和排放情况,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制订养殖尾水治理“一场一策”,2022年8月底实现规模以上养殖场养殖尾水零直排100%。开展养殖水域水质监测,确保符合养殖和排放水质标准。加强内陆资源增殖放流与保护,每年在东阳江、武义江等流域投放夏花鱼苗和冬片鱼种,2022年完成水生生物增殖放流1500万尾以上。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和水库等开放性水域保水渔业,争取推广实施稻渔综合种养模式100亩以上。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二)转变养殖方式,促进示范带动

    1.全域推进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按照“行业管理规范化、养殖技术标准化、监督执法常态化”的要求和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标准,全域推进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完成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按照“环境友好、设施完善、管理规范、产品安全”的要求和部、省级水产养殖示范场建设标准,创建部、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0家以上,不断提升我区行业管理规范化水平和养殖生产核心竞争力。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2.大力推广绿色生态养殖技术。深入实施配合饲料替代冰鲜幼杂鱼行动计划,限制冰鲜鱼幼杂鱼等直接投喂。推广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主推品种和模式技术,重点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大水面生态渔业等绿色高效养殖模式。完成创建循环水养殖示范场2家以上。大力支持综合种养优质农产品品牌培育,加大“百库鱼”品牌推广,促进渔农融合、生态循环发展,减少农药化肥投入和生产废弃物排放。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3.不断提高设施化智能化水平。鼓励发展集约设施化水产养殖,努力提升科学养鱼技术水平。推广应用自动增氧系统、自动投饵机和水质在线监测等设施设备运用,支持工厂化循环水、池塘循环水养殖等设施建设,配置智能感知、精准管理和安全运行智能机械等设备,推进智慧水产养殖,开展数字渔业示范创建,完成智能化设施养殖示范场2家以上。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三)强化生产监管,拓宽产业空间

    1.加强水产养殖病害防控。进一步完善水产养殖病害监测预报体系,加强预警和风险评估,提高重大病害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渔业乡村兽医备案和指导,壮大渔业执业兽医队伍。落实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责任,加强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监督执法,实现水产苗种检疫阳性苗种依法处理率100%。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2.不断强化水产质量安全监管。强化产地监管职责,落实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模以上养殖主体做好三项记录。大力推动合格证制度,建立健全规模以上养殖主体信息平台数据。提高基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服务能力,加大风险监测和随机监督抽查力度,对抽检不合格品开展执法检查,做到查处率100%。

    责任单位:金东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3.加大投入品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饲料生产许可制度和兽药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强化水产养殖用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依法规范动保产品、水环境改良剂管理。开展水产养殖投入品生产、流通和使用专项执法行动,严格执行违法生产、经营、使用黑名单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通过集中培训、微信公众号、农民信箱、微信群等途径,开展非药品识别知识普及工作,提高养殖主体非药品识别能力和养殖技术水平。

    责任单位:金东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4.推进养殖全产业链建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养殖、加工、流通、休闲等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家庭渔场、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龙头企业、休闲渔业精品(示范)基地等新型经营主体,以传统养殖场改造为依托,打造具有渔文化特色的休闲渔业全产业链,促进乡村旅游休闲渔业深度融合。持续擦亮“百库鱼”“黄大鲜野生鱼”绿色有机等渔业品牌,引导、扶持做强做大企业品牌,扩大水产品贸易市场。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摆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绿色发展的突出位置,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建立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强化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形成高效联动的强大合力,确保我市水产养殖业实现绿色发展。

    (二)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完善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扶持政策,重点支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稻渔综合种养工程”“数字渔场”等建设。探索金融服务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有效方式,扩大水产养殖政策性保险覆盖范围。

    (三)加强技术保障。进一步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加强农科教、产学研结合,寻求省、市水产业技术创新和推广服务团队指导,为我区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提供技术改进、管理提升和产业转型科技支撑,形成一批试点、树立一批样板、总结一批经验。

    (四)加强执法监管。强化普法宣传,增强养殖生产经营主体遵法守法意识和能力,督促养殖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突出养殖绿色生产和尾水治理,在保障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中,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附件:金东区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金东区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施  展(副区长)

    副组长:赵沛淮(区府办)

    何建军(区农业农村局)

    成  员:邢志征(区发展和改革局)

    徐达文(区经信局)

    邵理红(区科技局)

    盛  斌(金东公安分局)

    叶晓咏(区财政局)

    葛建新(区水务局)

    施文胜(区农业农村局)

    朱军友(区文化和旅游局)

    朱卫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徐文杰(区资规分局)

    楼文俊(区生态环境分局)

    阳卫清(多湖街道)

    王  静(东孝街道)

    王哲俊(孝顺镇)

    王  振(傅村镇)

    傅君毅(源东乡)

    方艳丽(曹宅镇)

    俞佩玉(赤松镇)

    朱剑斌(塘雅镇)

    王劲俏(澧浦镇)

    胡向阳(岭下镇)

    刘梦菡(江东镇)

    陈小军(鞋塘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由何建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施文胜任办公室副主任。以上人员如有调整,相应人员作自动接替。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2019-2022年)》(浙农渔发〔2019〕12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通知》(浙农专发〔2021〕36号)和金华市农业农村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加快实施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方案的通知》(金市农通〔2020〕15号)等文件精神,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对我区水产养殖业发展现状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区以制定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又体现我区工作特点和指导工作落实的意见为目标,组织起草了《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金东区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征求意见稿)》共分四大部分:分别是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按照“依法治渔、创新驱动、质量兴渔、市场导向”的原则,以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为抓手,科学规划落实水产养殖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和生态健康养殖,落实“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不断强化养殖生产源头监管,着力推动水产养殖绿色变革,实现全区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我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完成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工作,禁养区无水产养殖行为,各级养殖水产品抽检合格率98%以上,阳性查处率100%,创建部、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0家以上,水产养殖设施化率达到25%,水产良种化率60%,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率100%,争取推广实施稻渔综合种养模式100亩以上,规模以上水产养殖主体全部实现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第三部分为主要任务,分为三大条9小条:

    1.优化空间布局,改善水域环境。一是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以《金东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为依据,明确界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二是大力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主要是全域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工作,2022年8月底实现规模以上养殖场养殖尾水零直排100%。开展养殖水域水质监测,确保符合养殖和排放水质标准。2022年完成水生生物增殖放流1500万尾以上。争取推广实施稻渔综合种养模式100亩以上。

    2.转变养殖方式,促进示范带动。一是全域推进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创建部、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0家以上。二是大力推广绿色生态养殖技术。重点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大水面生态渔业等绿色高效养殖模式。完成创建循环水养殖示范场2家以上。三是不断提高设施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工厂化循环水、池塘循环水养殖等设施建设,开展数字渔业示范创建,完成智能化设施养殖示范场2家以上。

    3.强化生产监管,拓宽产业空间。一是加强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加强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监督执法。二是不断强化水产质量安全监管,落实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好三项记录,推动合格证制度,加大风险监测和随机监督抽查力度,做到查处率100%。三是加大投入品监管力度,依法规范动保产品、水环境改良剂管理,开展水产养殖投入品生产、流通和使用专项执法行动,加强知识普及工作,提高养殖主体非药品识别能力和养殖技术水平。四是推进养殖全产业链建设。促进乡村旅游休闲渔业深度融合,持续擦亮“百库鱼”“黄大鲜野生鱼”绿色有机等渔业品牌,引导、扶持做强做大企业品牌,扩大水产品贸易市场。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共三大条: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2.加强政策引导,建立完善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扶持政策。3.加强技术保障,加强农科教、产学研结合,寻求省、市水产业技术创新和推广服务团队指导。4.加强执法监管。强化普法宣传,增强养殖生产经营主体尊法守法意识和能力,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三、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过程

    8月8日,向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征求意见,并根据各单位意见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8月xx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收到意见xx条。8月xx日,再次向各单位征求方案及清单意见。


    起草部门:金华市金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8日


    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8日,金东区农业农村局在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就《金东区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实施意见》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 0条公众意见,0条部门单位意见,0条采纳,0条不采纳。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1379号金华市金东区农业农村局;邮编:321015;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54714314@qq.com。

    联系人:骆方超;联系电话:0579-82191358。

    金华市金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