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区医保分局获悉,为方便参保人及时掌握就医购药时的医保结算报销情况,全市自8月18日起恢复医保个人账户支出短信提醒服务。
通过这一短信提醒服务,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参保人或使用家庭成员共济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结算总费用、报销金额、个账支出金额、个账余额、共济支出金额等结算信息会实时推送至参保人办理参保时留存的手机号码上,短信同时还会显示费用结算的时间点。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顺利收到短信的前提是当前使用手机号码与“浙江省智慧医保系统”中留存的本人号码一致。市民若有变更短信接收号码的需求,可进入“浙里办”APP内的“浙里医保”,在“我要参保”下面选择“城乡信息变更”或“职工信息变更”相应模块进行线上变更。
除了通过短信提醒外,全市参保人员还可通过“浙里医保”中的“医保账户”模块查询医保账户变动情况,了解支出情况。据悉,“个账划入”等短信提醒功能正在开发完善中。
(记者 陈婺 通讯员 李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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