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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

    11330703728895273B/2022-146935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金东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金区政告〔2022〕3号

  • 发布日期:

    2022-09-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JDD00-2022-0006

  • 有效性:

    有效

  • 成文日期:

    2022-08-31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2-09-01 17:13 信息来源: 金东区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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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浙司〔2022〕74号)要求,经研究,将《金东区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详见附件)中涉及的10个领域223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至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

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划至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后,除已立案且尚未结案的案件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不再行使已划转的行政处罚权。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确定的行政执法事项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进行调整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公布。

通告前已交由乡镇(街道)行使的行政处罚事项,通告后由乡镇(街道)以自身的名义继续依法行使。

本通告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原先规定的职责边界与《金东区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不一致的部分作废,按新的职责边界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金东区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doc

          金区政告〔2022〕3号.pdf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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