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相关企业: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金华市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指导意见(2022年修订)的通知》(金政办发〔2022〕28号)和《金华市区工业企业单位效益监测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金华市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已完成2021评价年度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从2022年9月13日-2022年9月21日止。
二、异议咨询
企业对本次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拨打以下咨询电话:82192160、82192162或至金东区光南路1339号联建楼312办公室咨询,逾期视为无意见。
金义新区(金东区)深化“亩均论英雄”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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