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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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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21

《金华市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2-09-21 16:47 信息来源: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访问次数: 字体:[ ]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工业用地应带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容积率、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等基本指标出让。目前,各县(市、区)在标准地出让时虽然带着各项指标,但对指标的监管并未全部落实到位。为规范工业用地供后监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2022版)》等法规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工业用地开发建设和工业企业投达产实际,完善企业投资工业项目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工业用地规划保障。优化工业用地布局,打造10个重大制造业平台;划定工业控制线,引导工业用地集聚,确定工业用地总量底线;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新增工业用地。

(二)优化工业用地出让。严把项目招引“源头关”,明确指标体系,健全双合同管理机制,创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集成迭代“交证一件事”。

1.优化工业用地出让指标体系,原则性的规定了容积率、亩均税收、投资强度、亩均产出等主要经济指标。可根据具体行业,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健全双合同管理机制。双合同管理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投资建设合同。新供应工业用地成交后要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和土地出让合同,存量工业用地转让时要先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首次将新供应的“标准地”负面清单项目,按照实际情况,将各项指标纳入投资建设合同的监管。

3.工业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的具体名称可由各县(市、区)自行决定。

4.工业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应包含竞得人基本信息,土地基本信息,规划、经济、能耗、环境指标,未按期开竣工违约责任,经济指标未达标违约责任,能耗指标未达标违约责任,环境指标未达标违约责任,抵押、自持、转让、租赁等要求,工业用地联审会议纪要的其他内容。

土地出让合同应包含竞得人基本信息,土地基本信息,出让金缴纳、交地的时间和违约责任,规划指标要求,当事人主动退出土地使用权条款,登记包含的抵押、转让、分割、自持等内容,工业用地联审会议纪要明确涉及到不动产登记注记的其他内容。

5.工业用地出让时,应在出让公告中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已经填写主要信息的工业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和土地出让合同的盖章件。

6.创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弹性出让年期一般不超过30重大招商引资、重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信息经济产业等鼓励类产业项目用地可按40年确定各地可根据地方实际决定是否实施弹性年期出让制度及弹性年期制度实施细则。

7.迭代升级交证一件事。在“交地一件事”基础上,企业配合的情况下,核发不动产权证时,同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特殊工程除外),助力企业早拿地早开工。

(三)强化开发建设履约监管。严格土地开发建设监管,建立开竣工申报和核验制度。规范项目投达产验收,将达产验收分为首次达产和周期达产验收制度,监管整个土地使用期限内的亩均税收。完善标准地其他指标的验收制度,在投资建设合同中约定各项指标验收不通过的违约责任。完善亩均效益评价机制,扩大亩均效益综合评价范围。进数字化改革通过数据归集、数据管理和数据智治等数字化手段提升工业用地和工业企业管理水平深入开展低效工业用地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资源要素科学精准配置,加快“腾笼换鸟、凤凰涅槃”。

(四)规范工业用地二级市场。建立健全土地二级市场,加强工业用地转让、抵押、出租等二级市场管理,探索股权转让管理方式。通过新供应工业用地时事前约定方式,约定在首次达产验收通过前,以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的,抵押金额不得超过土地出让金数额。在出让时,同时对转让和租赁进行约定。优化司法处置联动机制。完善府院联动机制,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处置工业用地

(五)规范工业用地收回管理。完善工业用地收回决策机制,将土地收回和年度收储计划,年度供应计划等相衔接。加强工业用地收回评估机制管理,确定合理的评估方式。完善收回机制,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收回,未约定的,通过协商、限制认定和鼓励企业主动退地等方式进行收回。探索完善储备机制。收回的工业用地,纳入储备统一进行管理。市区的工业用地经验收为净地后,纳入土地储备库。

、实施时间和适用范围

办法自2022年6月18日生效,适用范围为金华市。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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